上海市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沪市监金处〔2020〕282020000094号》中,涉及到上海彤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金处〔2020〕282020000094号
案件名称:关于上海彤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行为类型: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彤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6MA1J92ME58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克义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且经营未取得合法注册证的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没收违法所得壹万捌仟玖佰伍拾伍圆叁角。合计罚没款陆万捌仟玖佰伍拾伍圆叁角。
行政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