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化妆品及假冒产品的通告(2020年第2期)中,一批标称生产企业为深圳市大长今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大长今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装抽检不合格。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以下是不合格化妆品的具体抽检信息:
序号:3
抽样编号:SJD19080017
样品名称:大长今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装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深圳市大长今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深圳市横岗六约工业区D座大长今工业城
包装规格:20g×2瓶/盒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2018/10/30/限用使用日期:2021/10/29
标称卫生许可证号:2003卫妆准字29-XK-0588
被采样单位名称:剑阁县下寺镇明珠商场
被采样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明珠时光城附一楼
抽样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机构: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不合格项目:抽验项目:汞;限值:≤1mg/kg
检验结论:黄色1.67E+03mg/kg;白色1.51E+03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