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元”营养液现在的身份是否是普通食品?“初元”营养液是否会对服用者产生一定的效果?面对记者的这些问题,黄雷声谨慎地摇了摇头,拒绝回答。他声称,这种谨慎是出于对企业自身的保护。
广告:内容违法OR正规宣传?
对于“初元”营养液的电视广告,有网友表示,张国立类似专家口吻的广告词把伤口愈合和“初元”营养液的成分联系起来,是在暗示观众“初元”营养液具有愈合伤口的功效。对于一种普通食品而言,宣传能愈合伤口是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
“电视广告说明了(‘初元’营养液)有促进伤口愈合的疗效,它不是在打擦边球,是明确地说明疗效。不能是一个食品在做药品的宣传。”王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一旦认定初元的广告存在宣传疗效的内容,那么无论是否是夸大宣传,都是有违现行法律规定的。
“王海不是权威机构,怎么能对我们的广告进行定性呢?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我们不需要冒风险,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来销售产品。如果光凭广告上请名人说两句话,就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影响的话,那消费者的行为也太不理性了。”黄雷声表示,江中药业并不认为广告中含有任何违法宣传的内容,张国立的台词也没什么问题。“初元”广告从设计到投放,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监管。
有关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作为普通食品,广告并不需要经过工商部门审批。如果是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则其内容应当经过药监部门的批准。作为广告投放后的监管部门,工商局目前并未接到过针对“初元”广告的投诉和举报。
记者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细节,王海提起诉讼几天后,原先曾被用于百度推广的“初元”网页就被删除了。不过,在现有网页快照上,仍可以看到诸如“适用人群――常规手术、体弱多病、放化疗”、“康复专家深度解密初元与术后康复的关系”、“国家蛋白质药物中心:初元临床试验效果对比”,甚至“小白鼠试验证明:初元加快伤口愈合速度30%,创口疤痕减少40%”等宣传内容。
“这是我们请广告公司制作的页面,由他们进行维护,网页删除与诉讼无关。”黄雷声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