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假药案

2020-07-13 16:42:36    来源: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中,涉及到非法生产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假药案。

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查处邮购“同仁堂”假药案

基本案情: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受理董某某关于“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的咨询,经调查,董某某通过电话邮购方式购进 “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41,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国药准字Z20080441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取得的药品批准文号,从药品名称、包装、说明书内容等方面几乎未发现异常,但药品的包装相对粗糙,产品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印刷存在瑕疵。经检测及协查,上述药品检出化学药品“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且非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新市镇范围内服用上述止渴养阴胶囊药品的受害者达20余人,且大部分受害者年龄较大,深受糖尿病困扰,服用该药品的时间较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专案组在天门市某民居将犯罪嫌疑人甘某某抓获,现场查获生产假药的模具、少量样品和原料进货账。在本案涉案假药包括“同仁堂止渴养阴胶囊”“同仁堂山菊降压胶囊”“同仁堂止渴降糖胶囊”及“克银丸”等,受害者1000人以上,发往全国假药数量达10万粒以上,涉案金额达200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2019年9月,德清县人民法院对甘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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