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政府名义推销流感药品,小心上当!

2009-05-31 09:17:02    来源:  作者:

  安徽:有人借推销甲感药品实施诈骗

  假冒政府或疾控部门的名义,推销所谓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物品;或以检查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名义,利用人们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实施诈骗。近期,少数不法分子竟打起了甲型H1N1流感的主意,利用人们急于防范的心理实施诈骗。昨日,安徽省公安厅发布预警,提醒市民防止上当受骗。

  其主要作案手段表现在:一是假冒政府或疾控部门的名义,推销所谓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药品、物品;二是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以检查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名义,利用人们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实施诈骗;三是通过网络、通讯等多种方式,向用户发送所谓“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进行欺诈活动。

  警方提示: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制售假冒药品行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恐慌心理,在医疗条件相对薄弱的贫困边远地区实施推销预防流感药物的诈骗;对群发有关疫情的短信、医疗广告实施有效监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现代信息手段进行欺诈活动。

  链接:广西专项检查治疗流感药品质量 严防甲型H1N1流感

  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全区关于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经营质量的专项检查,以进一步加强广西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经营质量的监管,切实做好广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全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检查的内容为企业对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销售等环节经营和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药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及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行为。检查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底前完成。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大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质量和购销渠道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劣药品;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有关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此期间专门从事无证经营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和违法销售假劣治疗甲型H1N1流感药品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假劣药品案件得以追根溯源。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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