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泡洋葱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5-09-24 14:44:16    来源:  作者:

  泰安市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6月违法药品广告,红酒泡洋葱上黑榜。

  2015年7月17日,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5年6月份对泰安市辖区媒体部分时段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予以曝光。

  本次曝光的违法药品广告,其广告中标示名称红酒泡洋葱等。违规原因主要为,广告中含有宣传治疗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于违法广告已移送相关广告监管部门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广告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序号:93

  产品类别:其他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泰安公共频道(2)

  播放时长:1200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7:14

  广告中标示名称:红酒泡洋葱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无法核实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

  违规原因:1.宣传治疗功效;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关联资料:日照市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5月份违法广告监测情况,涉及红酒泡洋葱。

  2015年6月18日从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2015年55月1日—5月31日,该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共监测到日照新闻综合广播(FM95 AM1449) 、日照公共频道、日照科教都市频道、黄海晨刊发布的违法广告15条次,为保健食品和其它类违法广告,存在宣传治疗功效,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涉及红酒泡洋葱5个品种。已上报省局并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序号:4

  产品类别:其它

  广告中标示产品名称:红酒泡洋葱

  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无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日照科教都市频道

  发布条数:2

  违法原因:1、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2、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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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7-04-09 09:37:11
武汉市食药监局公布2017年1月严重违法广告监测结果,红酒泡洋葱广告违法,违法表现: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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