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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价格对比 赛进

产品名称: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赛进/ZIAGEN)
包装规格:240ml:4.8g(20mg/ml)   产品剂型:口服溶液剂   包装单位:瓶/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50202   药品本位码:86979474000253
生产厂家:加拿大Bora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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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 【商品名/商标】

    赛进/ZIAGEN

  • 【规格】240ml:4.8g(20mg/ml)
  • 【主要成份】硫酸阿巴卡韦。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硫酸阿巴卡韦适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抗逆转录病毒联合疗法。这一适应症是根据为期达48周的对照研究中对替代标志物的分析而确定的。对本品益处的证实则主要基于对未经治疗的患者用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联合治疗的研究结果。在高病毒载量(>100,000拷贝/ml)的患者中,治疗的选择需要特别的考虑。(见药理学,临床试验。)

  • 【用法用量】患者须知宣传页和警告卡提供关于识别高敏反应的信息,每次新开处方及续方时都要提供这些信息。本品(硫酸阿巴卡韦)可以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青少年:推荐的本品剂量为15ml口服溶液,每日2次,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3个月到12岁的儿童:推荐的剂量是8mg/kg,每日2次,每日最大剂量达600mg,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3个月以下儿童:尚无充分的资料推荐本品用于3个月以下的婴儿使用本品(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必须使儿科患者及其家长,监护人和照料者了解阿巴卡韦发生高敏反应可能出现的体征和症状,并且了解发生一次可能的高敏反应之后,必须停用阿巴卡韦,而且永远不能重新开始使用此药(见警告和不良反应)。肾功能损害:肾功能紊乱的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然而,在终末期肾脏病患者中应避免使用本品。(见注意事项,肾功能损害)。肝功能损害:阿巴卡韦主要由肝脏代谢。在确定有肝硬化并有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数为5-6分)的患者中,推荐的本品剂量为200mg每日2次。为能够做到对本品进行减量,治疗这些患者时应当使用口服溶液。在中度至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因此,这类患者禁用本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肝功能损害)。
  • 【不良反应】高敏反应:已证实硫酸阿巴卡韦治疗与致死性高敏反应相关。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在发生高敏反应后一定不能再次使用,因为数小时内将出现更为严重的症状并且可能包括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正出现高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的患者,在首次被怀疑高敏反应时即应当立即停止治疗,并且立即就医。为避免延误诊断以及将危及生命的高敏反应危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果不能排除高敏反应,即使有其它可能的诊断(呼吸系统疾病、流感样疾病、胃肠炎或对其它药物治疗的反应),也应当永久停止使用本品。即使在用其他药物再次进行治疗后症状复发,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都不能在发生高敏反应后再次使用。在最初使用本品阶段无明确高敏反应病史或未识别其高敏反应症状的患者中,再次使用本品时,也可能在数小时内发生严重的或致命的高敏反应。(见警告和注意事项:患者信息。)如果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进行的治疗已经停止并且在考虑重新开始治疗时,对停药的原因应当进行评价,以确证患者未曾有过高敏反应的症状。如果不能排除高敏反应,则本品或任何含有阿巴卡韦的其它医药产品都不应重新使用。在临床研究中,大约4%的接受治疗的患者发生高敏反应。这种反应的特征是出现表明机体多器官、系统受累的症状。症状通常在开始用本品治疗的最初6周内出现(中位时间为11天),也可以在治疗时的任何时间出现。发生高敏反应的患者几乎都会出现症状之一的发热及(或)皮疹(通常为斑丘疹或荨麻疹),然而,也有不出现皮疹或发热的高敏反应发生。以下列出的是这种高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用黑体字列出的是在至少10%的高敏反应患者中报告的体征或症状。皮肤:皮疹(通常为斑丘疹或荨麻疹);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口腔溃疡;呼吸道:呼吸困难、咳嗽、咽痛、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呼吸衰竭;其它:发热、疲乏、不适、水肿、淋巴结病、低血压、结膜炎、过敏反应;神经、精神:头痛、感觉异常;血液系统:淋巴细胞减少;肝脏、胰腺:肝功能检查结果增高、肝衰竭;肌肉骨骼:肌痛、罕见肌溶解、关节痛、肌酸磷酸激酶增高;泌尿系统:肌酐增高、肾衰竭。某些经历了高敏反应的病例最初被认为是呼吸道疾病的急性发作或恶化。对于有急性发作的呼吸道疾病患者,即使有其它可能的呼吸系统疾病诊断(肺炎、支气管炎、咽炎)或流感样疾病、胃肠炎或对其它药物的反应,也应当认真考虑高敏反应的诊断。继续治疗症状会恶化,通常在停用本品后症状缓解。尚未识别出能够用以预测对阿巴卡韦高敏反应的发生或其严重程度的危险因素。在发生高敏反应后重新开始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都会导致高敏反应的症状在数小时内复发。对许多已报告过的其它不良事件而言,尚不清楚那些事件是否与本品还是与多种用于治疗HIV疾病的医药产品有关,或是疾病进展的结果。以下所列症状为常见的阿巴卡韦高敏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发热、疲倦、皮疹)。因此,出现任一上述症状的患者,均需仔细评价其是否出现高敏反应。多数以下所列出的不良反应尚不影响治疗。但出现其中任一症状的患者,必须注意排除高敏反应的可能性。不良事件分类的常规表述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新陈代谢和营养学异常:常见:食欲减退。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痛。胃肠道系统异常:常见:恶心、呕吐、腹泻;罕见:曾有胰腺炎的报告,但与服用本品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皮肤与皮下组织异常:常见:皮疹(无全身症状);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其它:常见:发热、嗜睡、疲乏。已有报告在接受核苷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有乳酸酸中毒的病例,有时是致死性的,通常与严重的肝肿大/肝脂肪变性有关。在有对照的临床研究中,与本品相关的实验室异常不常见,在本品治疗的患者和对照组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实验室异常的)发生率有差异。
  • 【禁忌】硫酸阿巴卡韦禁用于曾证实对本产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因为在中度至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的研究,所以本品禁用于此类患者。
  • 【注意事项】警告:高敏反应:已证实硫酸阿巴卡韦治疗与致死性高敏反应相关。发生高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包括发热、皮疹、疲乏、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痛;以及呼吸道症状和体征,如咽炎、呼吸困难、咳嗽和胸部X线检查结果异常,主要有可以定位的浸润)的患者,必须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与医生联系。对于有急性发病的呼吸道疾病的患者,即使有其它可能的呼吸系统疾病诊断(肺炎、支气管炎、咽炎或流感样疾病),仍应认真考虑高敏反应的诊断。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都不能在发生高敏反应后再次开始使用,因为数小时内将有可能复发更为严重的症状并且可能包括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为避免延误诊断以及将危及生命的高敏反应危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果不能排除高敏反应,即使有其它可能的诊断(呼吸系统疾病、流感样疾病、胃肠炎或对其他药物治疗的反应),也应当永久地停用本品。即使用其它药物再次治疗后症状复发,也不能在发生高敏反应后再次使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在最初使用本品阶段无已知高敏反应病史或未识别症状的患者中,再次使用本品时,数小时内也有可能发生严重或致死性的高敏反应。如果以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进行的治疗已经停止并且在考虑重新开始治疗时,对停药的原因应当进行评价,以确保患者无高敏反应的症状。如果不能排除高敏反应,则不能重新使用本品或任何含有阿巴卡韦的其它医药产品。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报告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成人和儿童大约有4%(范围为0至7.3%)的患者发生高敏反应。症状通常在本品治疗的最初6周(中位时间为11天)内发生,也可以在治疗的任何时间出现。(见注意事项:患者须知及不良反应。)本品的包装中包括有关高敏反应的患者须知警告卡。(参见后附患者资料中警告卡内容)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已有报告显示在单独或联合应用核苷类似物,包括阿巴卡韦和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治疗时,出现乳酸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有脂肪变性,包括致死病例。这些病例中大部分是女性患者。肥胖和长时间使用核苷类药物可能是其危险因素。对任何具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都应特别谨慎;然而,在无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报告了类似病例。对任何出现临床和实验室所见提示乳酸酸中毒或显著肝毒性(可包括即使无转氨酶升高,但出现肝肿大和脂肪变性)的患者,都应当暂停本品治疗。其它警告:一例被诊断有AIDS痴呆和癫痫发作病史的患者,在停用本品后3天出现了一次癫痫发作。在无尸检情况下,无法做出明确的诊断,因此不能排除可能与阿巴卡韦有关。注意事项:一般注意事项:硫酸阿巴卡韦应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当由于病毒学应答消失而变更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时,不能单独使用本品。小部分有高敏反应的病例出现严重的呼吸系统症状,一些症状提示为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ARDS或呼吸衰竭更可能在再次用药的情况下发生。在对人类淋巴细胞的一项体外细胞遗传学研究中,在有或无代谢活化情况下,阿巴卡韦都诱发了染色体畸变。在无代谢活化情况下阿巴卡韦有致突变性,虽然在一种L5178Y小鼠淋巴瘤检测中,在有代谢活化情况下无致突变性。在一项小鼠体内骨髓微核实验中,当全身暴露于大约人类治疗剂量9倍的量时,阿巴卡韦在雄性小鼠中为断裂剂,但在雌性小鼠中为非断裂剂。阿巴卡韦在细菌致突变实验中,在有和无代谢活化情况下,均无致突变性(见毒理学:致突变性)。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的经口给药致癌性研究中显示了恶性和非恶性肿瘤发生率增高。这两个种属动物的雄性的包皮腺和雌性的阴蒂腺,以及雌性大鼠的肝脏、膀胱、淋巴结和皮下组织中都发生了恶性肿瘤。这些肿瘤大多数都在小鼠和大鼠中最高剂量,即相当于在人类预期全身暴露量的24-32倍时发生(见毒理学:致癌性)。经过治疗的患者:在临床试验中,过去长时间接受过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治疗或曾有对NRTIs耐药的多个突变的HIV分离株的患者,对阿巴卡韦的反应有限。在经过治疗的患者中,选择新的疗法时应当考虑阿巴卡韦与其它NRTIs之间可能的交叉耐药(见微生物学:交叉耐药)。在曾接受NRTI深度治疗的患者中,用本品降低病毒载量的幅度很小。作为新联合疗法的一部分,病毒载量减少的程度将取决于以往选择性对阿巴卡韦交叉耐药的HIV-1变异株的治疗的性质和时间。患者信息:儿科患者及其家长、监护人和照料者必须了解发生阿巴卡韦高敏反应的可能性,这种反应可导致死亡。出现高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包括发热、皮疹、疲乏、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痛,以及呼吸道症状如咽痛、呼吸急促或咳嗽)的患者应当停止用本品治疗并立即就医。对阿巴卡韦高敏的患者应当提醒他们永远不能再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在发生高敏反应后,永远不应再次用本品或任何含有阿巴卡韦的其它医药产品,因为更为严重的症状会在数小时内复发,包括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为避免重新开始用本品,应当要求经历过一次高敏反应的患者将余下的阿巴卡韦片剂或溶液制剂都送回药房。应当劝告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特别是因为不良反应或疾病而已经停用本品的患者,在重新开始治疗之前一定要与他们的医师联系。重要的是医师确定停止治疗的原因与高敏反应无关。应当提醒患者,高敏反应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见警告和不良反应)。患者须知宣传页为患者提供了相关的书面信息,而且每次新开处方及续方时都要提供这些信息。每次开处方后药剂师应当向患者提供一份总结阿巴卡韦高敏反应症状的警告卡。应当指导患者随身携带这份卡片。应当告知患者,目前本品的长期作用尚不明确。阿巴卡韦片剂和口服溶液仅供口服用药。应当告诉患者严格按照处方服药的重要性。接受本品或任何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治疗的患者仍然可发生机会性感染和HIV感染的其它并发症。因此,仍然需要由有HIV相关疾病治疗经验的医师对患者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应当告知患者,当前的包括本品的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尚未证实能防止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传播给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阿巴卡韦口服溶液含有山梨醇,此成份可导致腹痛和腹泻。山梨醇被代谢为果糖,因此不适用于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根据体外实验和硫酸阿巴卡韦的已知主要代谢途径,涉及硫酸阿巴卡韦的药物相互作用可能性不大。硫酸阿巴卡韦显示抑制由细胞色素P4503A4酶介导的代谢的可能性低。体外研究也已显示它与CYP3A4、CYP2C9或CYP2D6酶代谢的药物不发生相互作用。临床研究中尚未观察到诱导肝脏代谢现象。因此,本品几乎没有与抗逆转录病毒蛋白酶抑制剂和其它由主要P450酶代谢的药物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临床研究已显示,在硫酸阿巴卡韦、齐多夫定和拉米夫定之间无临床上有意义的相互作用。乙醇:在男性,硫酸阿巴卡韦的代谢因同时饮用酒精而发生改变,使阿巴卡韦的AUC增加大约41%。这一现象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在男性,硫酸阿巴卡韦对乙醇的代谢无作用。在女性尚未研究这一相互作用。视黄醛类:视黄醛化合物如异维甲酸,是通过乙醇脱氢酶来清除的。有可能与阿巴卡韦发生相互作用,但对此尚未进行研究。美沙酮:在一项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同时应用600mg阿巴卡韦每日2次和美沙酮,显示阿巴卡韦的Cmax降低35%并延迟1个小时,但AUC无变化。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改变被认为没有临床相关性。在这项研究中,阿巴卡韦使美沙酮的全身清除增加了22%。这一改变在大多数患者中被认为没有临床相关性,但偶尔需要对美沙酮(剂量)重新逐渐调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对怀胎大鼠的研究显示,阿巴卡韦可经胎盘转移至胎鼠。在大鼠器官形成时用1000mg/kg剂量阿巴卡韦进行治疗,观察到对发育的毒性(胎鼠体重和顶-臀长度下降)以及胚胎全身水肿和骨骼畸形的发生率增加。这一剂量,按照AUC,是人类暴露量的35倍。在一项生殖研究中发现,只有在500mg/kg/d的剂量时才出现对于正在发育的胚胎和胎仔产生毒性(再吸收增加,胎仔体重减轻)。以500mg/kg剂量治疗(在胚胎植入时开始,在断奶时停止)的雌性大鼠的子代显示了死产和终生低体重的发生率增加。在家兔则无药物相关发育毒性的证据,并且在达700mg/kg剂量(根据AUC,是推荐剂量的人类暴露量的8.5倍)时,胎仔畸形的发生率不增加。对妊娠妇女尚无足够的和充分对照的研究。只有当潜在的益处超过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将本品用于妊娠期。哺乳:为了避免传播HIV,建议HIV感染的妇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给她们的婴儿进行母乳喂养。因此也建议当接受本品治疗时不要对她们的婴儿进行母乳喂养。在哺乳的大鼠中,阿巴卡韦及其代谢物被分泌到乳汁中。虽然尚未被确定,但预计此药及其代谢物也会被分泌到人类乳汁中。对于将本品用于3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无资料。
  • 【老年患者用药】对本品的临床研究未包括足够数量的65岁或年龄更大的患者以确定他们对治疗的反应是否与年纪较轻患者的反应不同。其它报告的临床经验尚未发现在老年和年纪较轻的患者的反应有什么差别。总之,由于肝、肾或心脏功能减低,同时罹患的疾病或其它药物治疗的频率较高,因此为老年患者选定剂量时必须谨慎。
  • 【儿童用药】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已在68例儿科患者中在单剂或重复给药后进行了研究。在按8mg/kg每日2次给本品多剂用药后,稳态AUC∞和Cmax分别为.94±4.50μg.h/ml和3.71±1.36μg/ml(均数±标准差)。给儿童用阿巴卡韦口服溶液时,吸收迅速而充分。其在儿童中总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成人的相仿,其血药浓度的变异较大(见药理学:儿科患者)。对3个月至12岁儿童的推荐剂量为8mg/kg,每日2次。这将引起儿童平均血浆浓度稍高,以确保大多数儿童取得与成人300mg每日2次等同的治疗浓度。尚无足够的安全性资料推荐本品用于小于3个月的婴儿。
  • 【药理毒理】药效学特性:阿巴卡韦是一种核苷类似物逆转录酶抑制剂。它是一种针对HIV-1和HIV-2,包括对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扎西他滨、去羟肌苷或奈韦拉平耐药的HIV-1分离株的选择性抗病毒药。体外研究已证实,阿巴卡韦对HIV作用的机制与抑制HIV的逆转录酶有关,引起(RNA分子)链的终止并中断病毒复制周期。阿巴卡韦在体外显示与奈韦拉平和齐多夫定联合应用时有协同作用。阿巴卡韦也显示与去羟肌苷、扎西他滨、拉米夫定和司坦夫定联合应用时有相加效果。体外抗病毒活性:阿巴卡韦的体外抗HIV-1活性是在一种淋巴母细胞系中的亲T细胞的HIV-1IIIB实验室株、在原代单核细胞及巨噬细胞中的亲单核细胞或巨噬细胞的HIV-1BaL实验室株以及在外周血单核细胞中的临床分离株进行评价的。抑制50%病毒复制所需要的药物浓度(IC50)的范围,对HIV-1IIIB为3.7至5.8μM、对8个临床分离株为0.26±0.18μM(1μM=0.28μg/ml)。阿巴卡韦对HIV-1BaL的IC50为0.07到1.0μM。在体外,阿巴卡韦与安泼那韦、奈韦拉平或齐多夫定合用时有协同作用,与去羟肌苷、拉米夫定、司坦夫定、或扎西他滨有相加作用。对这些药物的联合应用尚未在人类进行充分的研究。HIV对阿巴卡韦的体外敏感性与抑制HIV在人体内的复制之间的关系尚未确立。耐药:已在体外选择出了阿巴卡韦耐药的HIV-1分离株,这些耐药株与逆转录酶(RT)编码区(密码子K65R、L74V、Y115F和M184V)的特异性基因型改变相关。体外对阿巴卡韦耐药的选择相对缓慢地发生,并需要多个突变。体外传代选择的突变,也见于从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中获得的分离株,最常见者为L74V和M184V。用本品(硫酸阿巴卡韦)和齐多夫定进行联合治疗,与用本品作单一药物治疗相比,可使与本品耐药相关突变的发生推迟。来自17例接受阿巴卡韦单药治疗12周患者的含有阿巴卡韦相关突变的HIV-1分离株表型分析显示,体外对阿巴卡韦的敏感性降低了3倍。与阿巴卡韦治疗相关的基因型和表型改变的临床关系尚未确立。交叉耐药:在体外,对阿巴卡韦选择耐药的分离株可能对拉米夫定、扎西他滨、及(或)去羟肌苷也耐药,但对齐多夫定和司坦夫定仍然敏感。对于以往接受过其他核苷类似物治疗的单个患者,对硫酸阿巴卡韦可能的反应不能预测。然而,有限的资料似乎提示,病毒分离株只携带M184V突变的患者与野生株感染患者一样,血浆HIV-1RNA的下降相似。临床药理学等其余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药物过量】对硫酸阿巴卡韦尚无已知的解毒药。在临床研究中已有人给患者用硫酸阿巴卡韦单剂达1200mg以及每日剂量达1800mg,未报告预料之外的不良反应。此药大剂量的作用尚不清楚。如果发生过量,则应对患者进行监测,以了解是否发生毒性(见不良反应),而且如果有必要,应采取标准支持疗法。尚不明确能否用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的方法清除硫酸阿巴卡韦。虽然无资料,给予活性炭可以帮助去除未吸收的药物。
  • 【药代动力学】成人药代动力学:硫酸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已在无症状的HIV感染成年患者静脉内给予一个单剂150mg后以及在单剂或多剂口服之后进行了研究。硫酸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在每日300-1200mg范围内与剂量无关。吸收和生物利用度:口服给药后,硫酸阿巴卡韦的吸收迅速而充分。成年人口服阿巴卡韦片剂的绝对生物利用度为83%±25%(均数+标准差)。口服给药后,阿巴卡韦血浆浓度的平均达峰时间(tmax)片剂约为1.5小时,而溶液制剂约为1小时。片剂和溶液的AUC之间未观察到差异。在治疗剂量(300mg每日2次)下,硫酸阿巴卡韦片剂的稳态Cmax约为3μg/ml,而在12小时给药间隔中的AUC大约为6μg.h/ml。口服溶液的Cmax值比片剂稍高。片剂的绝对生物利用度为86%±25%(均数±标准差)。在20例患者口服300mg每日2次后,阿巴卡韦的血清稳态峰浓度(Cmax)为3.0±0.89μg/ml(均数±标准差),AUC(0-12小时)为6.02±1.73μg.h/ml。硫酸阿巴卡韦片的生物利用度也在空腹和进食状态(标准餐,967千卡,含脂肪67克、蛋白质33克、碳水化合物58克)进行了评估。食物使Cmax减低35%并使Tmax延迟0.5至1.5小时。但是在进食和空腹状态全身暴露(AUC∞)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因此赛进(硫酸阿巴卡韦)片剂在进食或不进食时服用均可。本品口服溶液和本品片剂在AUC方面是生物等效的,因此可以互换使用。食物使此药的吸收延迟并使Cmax降低,但并未影响总的血浆浓度(AUC)。因此,本品在进食或不进食时均可服用。分布:静脉给药后,显性表观分布容积约为0.8L/kg,表明阿巴卡韦可自由地向组织内穿透。对HIV感染病人的研究表明,阿巴卡韦能很好地穿透至脑脊液(CSF)中,CSF与血清AUC的比值在30%至44%之间。在一项Ⅰ期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在给予阿巴卡韦300mg每日2次后,研究了阿巴卡韦向脑脊液的穿透。在给药后1.5小时取得的CSF内阿巴卡韦平均浓度为0.14μg/ml。在一项进一步的600mg每日2次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中,阿巴卡韦的CSF浓度随时间而增高,从给药后0.5至1小时的大约0.13μg/ml增加到了3-4小时后的大约0.74μg/ml。虽然到4小时可能尚未达到峰浓度,但是所观察到的数值比阿巴卡韦的IC50即0.08μg/ml或0.26μM/ml高9倍。然而,给艾滋病痴呆综合征患者给药后,没有观察到对神经精神功能有什么作用。体外血浆蛋白结合的研究表明,治疗浓度时,阿巴卡韦与人类血浆蛋白仅呈低、中度结合(~49%)。这表明通过血浆蛋白转换作用引起这些药物与其它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较低。代谢:阿巴卡韦的主要代谢途径为通过乙醇脱氢酶(形成5’-羧酸)和葡萄糖醛酰转移酶代谢(形成5’-葡萄糖醛酸甙)。这些代谢物没有抗病毒活性。体外实验揭示,阿巴卡韦在与临床相关的浓度,对人类CYP3A4、CYP2D6或CYP2C9活性有轻度的抑制。在人类,阿巴卡韦并不显著地经细胞色素P450酶代谢。清除:阿巴卡韦的清除是通过一项物质平衡研究,在给予600mg剂量的14C-阿巴卡韦后定量评价的,99%的放射活性被接收,1.2%以阿巴卡韦形式,30%以5’-羧酸形式、36%以5’-葡萄糖醛酸甙代谢物形式、15%以未被鉴定的小代谢物被排泄到尿中。剂量的16%由粪便清除。在单剂研究中,观察到的清除半衰期t1/2为1.54±0.63小时。总清除率为0.84±0.24L/h/kg(均数±标准差)。特殊人群:肝损害:阿巴卡韦主要由肝脏代谢。已有人在确定有肝硬化并有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数为5-6分)的患者中进行了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显示,阿巴卡韦的AUC平均增加了1.89倍,半衰期延长了1.58倍。肝脏疾病没有使代谢物的AUC发生改变。然而,这些代谢物的形成和排除都有减少。在有中度至重度肝损害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见剂量与用法,肝脏受损)。肾损害:一项纳入6例终末期肾脏病患者的单剂本品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初步资料证实,阿巴卡韦浓度与肾功能正常者的浓度相似。两种主要的代谢产物(5’-葡萄糖酸甙和5’-羧酸酯代谢物)可能蓄积,但被认为是无活性的。在肾功能紊乱的患者中,不推荐进行剂量调整。然而,在终末期肾脏病患者中应当避免使用本品。儿童: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已在68例儿科患者中在单剂或多剂给药后进行了研究。在按8mg/kg每日2次给本品多剂用药后,稳态AUC∞和Cmax分别为9.94±4.50μg.h/ml和3.71±1.36μg/ml(均数±标准差)。给儿童用阿巴卡韦口服溶液时,吸收迅速而充分。其在儿童中总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成人的相仿,其血浆浓度的变化较大(见药理学:儿科患者)。对3个月至12岁儿童的推荐剂量为8mg/kg,每日2次。这将引起儿童平均血浆浓度稍高,以确保大多数儿童取得与成人300mg每日2次等同的治疗浓度。尚无足够的安全性资料推荐本品在小于3个月的婴儿中使用。老年病人:对本品的临床研究未包括足够数量的65岁或年龄更大的患者以确定他们对治疗的反应是否与年纪较轻患者的反应不同。其他报告的临床经验尚未发现在老年和年纪较轻的患者的反应有什么差别。总之,由于肝、肾或心脏功能减低,同时罹患的疾病或其他药物治疗的频率较高,为老年患者选定剂量时必须谨慎。
  • 【贮藏】30℃以下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加拿大Bora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Inc.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上海葛兰素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50202
  • 【生产地址】加拿大7333 Mississauga Road, Mississauga, Ontario, L5N 6L4, Canada
  • 【药品本位码】86979474000253

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注册证号 国药准字HJ20150202
原注册证号 H20150202
上市许可持有人英文名称 ViiV Healthcare BV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英文) Van Asch van Wijckstraat 55H, 3811 LP Amersfoort, Netherlands
产品名称(中文) 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产品名称(英文) Abacavir Sulfate Oral Solution
商品名(中文) 赛进
商品名(英文) ZIAGEN
剂型(中文) 口服溶液剂
规格(中文) 240ml:4.8g (20mg/ml), 按C₁₄H₁₈N₆O计
包装规格(中文) 1瓶/盒。
生产厂商(英文) Bora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Inc.
厂商地址(英文) 7333 Mississauga Road, Mississauga, Ontario, L5N 6L4, Canada
厂商国家/地区(中文) 加拿大
厂商国家/地区(英文) Canada
发证日期 2021-06-08
有效期截止日 2026-06-07
境内责任人名称 上海葛兰素史克药业有限公司
境内责任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D8AAHQ03
境内责任人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5号A座803、804室
药品本位码 86979474000253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摘要:硫酸阿巴卡韦片(赛进/ZIAGEN)用于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感染。本品疗效的确
2018-07-04 13:42 评论:赛进硫酸阿巴卡韦片多少钱一盒,哪里可以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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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2e132c48发表于 2026-01-28 17:39:30
赛进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批准文号更新为国药准字HJ20150202,说明书也进行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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