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突围新医改 多元化经营寻突破口

2008-11-07 09:24:24    来源:  作者:

    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医改方案”)仅在第三大条第七小点“(七)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提到了药品零售:“……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算起来,总共也就八个字。除此之外,通篇读来,不见关于药品零售在新医改中的地位作用描述,几乎所有的政策导向都是扶持医疗单位,以卫生体系为主。尤其是国家将大力扶持第三终端和第四终端(这里指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从体系建设、药物采购、药物选择、费用配套、报销规定都是有利于医疗单位和卫生系统的。如果真按此实施,药品零售业将被边缘化,药品零售没有其产业定位,再加上政府补贴医疗机构,使得药品零售更加没有竞争力。

    药价政策不利

    此外,我们从方案中还可看出,国家将彻底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明确规定:“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我们知道,药店销售的药品绝大多数是老药、普药和新普药,从低定价还要明确标示在外包装盒上,这一政策的直接结果就是目前药店如火如荼进行的主推高毛利产品将寿终正寝,难以为继。

    笔者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新医改方案对零售连锁药店都不是利好消息,那么医改后的连锁药店如何杀出重围,在医改的重重包围中活下来呢?笔者提出如下对策,供各位同行思考。

    突围思路

    1.加快连锁化步伐

    我国药店目前的连锁率并不高,目前可加快扩张的速度和步伐,包括吸引更多的加盟店加入进来,扩大对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影响。连锁药店应该乘机扩大销售、扩大门店数、扩大区域、扩大连锁经营,这些是国家鼓励的。提高连锁六统一或者七统一的水平,依靠规模和规范管理取胜。

    2.多元化应对社区医疗的零差率、医保基本药物全额报销等

    连锁药店,多元化成为必然的和无奈的选择,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怎样做多元化的问题,未来国家新医改限制的是基本药物的价格和使用数量以及报销规定,而食品、保健品、器械、药妆品则不在限价和控制范围内,因此可以从这方面寻找突破口。零售药店如果开在社区,就必须依靠零活经营、服务好、品种齐全、便利取胜,否则较难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抗衡。

    当然还有一个选择就是退出社区商圈,但对于以社区便利店为主要业态的药店,退出显然是要付出成本的,并非易事。

    3.一步到终端

    新医改方案多次提到“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再加上新的定价制度的施行,预示着渠道必将越来越短和扁平化,一步到终端成为必然选择,对于中小连锁药店来说,就是要通过采购联盟一步到终端,因此,目前红红火火的各种药店联盟将进一步升温。

    4.提升医学和药学服务水平,依靠差异化突围

    药店和医疗单位相比,医学服务肯定不可比,但在药学服务上,就不能再比医疗单位差了,否则就是把患者推向医疗单位。因此,即使是社区药店,也有获得生存的机会,那就是类似美信的专业医药服务型药店。把某方面水平的服务发挥到极致,也就赢得了生存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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