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星补汁广告违法遭禁售 浙江泰康药业

2014-04-16 13:24:59    来源:  作者: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寿星补汁广告违法遭禁售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4日起,对标示为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寿星补汁等3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省内暂停上述3品种的销售。

  药品名称:寿星补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3020875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分析:未经审批、扩大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欺骗和严重误导用药者等。
 
  相关链接:辽宁省食药监局公布2013年10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寿星补汁榜上有名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2013年10月份在省内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地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2013年10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产品类别 广告中标示名称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产品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 发布媒体 刊播日期段 播出次数

  药品 蟠桃寿星口服液 寿星补汁 国药准字Z33020875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新闻广播(FM103.6 AM1404) 2013-10-01至2013-10-17 6

手机:   汉字数
152****1951发表于 2021-04-23 14:14:52
20支一盒,人民币500元,骗我82岁父亲购买,缺德。
138****9325发表于 2018-01-03 22:58:24
湖南广播电台帮助金顶药业打广告骗人,都不得好死!
匿名发表于 2015-09-25 13:59:14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5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寿星补汁”,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年老衰弱,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肢痛麻木,失眠多梦”。广告宣称“百病克星—蟠桃寿星口服液,只吃一种药消退全身病,可以治疗慢性肝炎、胃溃疡、支气管炎、哮喘、结肠炎等”,含有利用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匿名发表于 2015-09-23 15:02:35
湖北暂停销售十二个严重违法广告药械保健食品,涉及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寿星补汁。
查看全部评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