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九顺新特药店头疼宁丸欺骗消费者

2012-06-27 10:47:09    来源:  作者:

  谨防九顺新特药店头疼宁丸欺骗消费者

  河南郸城部分药店将“食字”号当“新特药”卖

  明明是“食证字”批准文号,却标注有适用病症范围,这些“非药品”被药店大肆兜售给买药的人,甚至把其说成“疗效”神奇的畅销药。这种违规售药行为,在周口市郸城县县城药店竟成了普遍现象。连日来,本报记者不断接到郸城县读者反映,遂前往暗访。

  记者来到药店集中的郸城县人民医院附近,以代人买药为由先后逛了4家药店,分别是益生堂大药房、九顺新特药店、华联超市里的人民路第四中西药店和达仁堂药店。在九顺新特药店,记者问有没有治疗腰疼、头疼的特效药,一位女店员先是推荐了几种带有国药准字批号的,见记者摇头称“好像不是这种药”后,又大力推荐包装盒上显示“豫卫食证字”的“头疼宁丸”。记者提出疑问,女店员又改口称“这是营养药,但疗效很好”。记者欲掏钱买下取证,女店员以“别给人家捎错了药”为由把此“药”又收回去了。

  记者发现,郸城县城的部分药店不只是卖假药,管理也很混乱。有的药店没有悬挂药店应有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的药店门前有“推销员”,看见拿着处方的人过来就争相“拉客”。就此情况,郸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傅局长表示,药店的上述情况属于违规行为,“我们会尽快查处。” .

  新闻链接:貌似药品实为非药品 逐利推销何时方休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药要认准“国药准字”

  去正规药店购药,买回的居然是保健食品、食品、消毒产品,近期,一些榕城市民遭遇这一尴尬。“药店出售非药品属正常经营,但如果将保健食品、食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向消费者推销,则属违规。”5月3日,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月至今,该处已经接到近20起类似投诉。

  5月1日,姜先生来到福州二环路某药店购买“达克宁”,店员马上给了他一支,他没细看。回家准备使用时,发现包装有些许不同,此“达克宁”名为“新达克宁”。在该软膏包装正面,厂家在体癣、皮炎、脚癣等字眼前面打钩,有明显的治疗效果意味。

  姜先生上网搜索,发现“新达克宁”制造商为河南省南阳市保健品开发公司,其卫生许可证号为豫卫消证字2004第0030号。“消证字文号的是消毒产品,根本不是药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该产品已被有关部门列入"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名单",药店居然还在混淆销售。”他感到十分气愤。

  无独有偶,4月3日,罗小姐到六一路某药店购买“京都念慈庵枇杷膏”,导购向其推荐了一瓶。回家后发现,瓶子上连OTC(非处方药)标志都没有,生产厂家与以往不同,味道也不一样,于是,她向药监部门投诉。

  4月11日,福州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店检查,发现两种标示有“京都念慈庵”的咳嗽药,一种有红色OTC标志,药店提供了合法的采购凭证;另一种是罗小姐买到的产品,批准文号为:赣卫食证字(2007)第360100-100170号,该产品是食品,并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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