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社区卫生机构将入医保 与药品企业联办药房

2008-10-11 11:09:23    来源:  作者:

  东北网10月10日讯 到2010年,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承担城市居民多发病、常见病50%的门诊量。届时,将有八成成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示范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率也将达60%。这是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的。

  据了解,哈尔滨市日前被确定为全省首个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示范区,省卫生厅就此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具体明确了全面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及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有效衔接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等任务。

  据黑龙江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示范区要将预防保健机构中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建立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承担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任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把符合规定的社区特色服务项目和部分慢病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从今年起,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按要求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办药房的试点工作,尽早实现社区常用药品的零差率销售,从根本上减轻社区居民的就医费用负担。

  黑龙江省卫生厅还要求,有关部门将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在岗大、中型医院业务骨干投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导、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的退休专家、教授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挥技术专长。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对社区卫技人员的职称晋升给予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据悉,从去年起,哈尔滨市城区和其所辖县级市已分别按人均5元和2元的标准安排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并根据市财政增长情况逐步提高投入标准。从今年起,在以区(县级市)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市政府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档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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