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艾附暖宫丸
- 【规格】9g*10丸
- 【生产厂家】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622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艾附暖宫丸
汉语拼音:aifunvgongwan
【成 份】艾叶(炭)、香附(醋制)、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芎、白芍(酒炒)、地黄、炙黄芪、续断。辅料为蜂蜜。
【性 状】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适 应 症】暖宫调经。用于经期腹冷痛,经血量少,经期错后,带多清稀。
【规 格】9g*10丸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痛经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注意保暖。
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
3、月经先期量多,色鲜红或紫,经行腹痛,得热痛不减或更甚,伴有心中烦热、口渴、大便干燥、小便短赤,不宜服用本药。
4、已婚妇女经期错后者应排除早孕,或月经来潮后服药。
5、痛经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包装规格:每盒1板,每板10丸。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62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2826000014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艾附暖宫丸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河北内邱医药生产基地
规格 每丸重9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20
编号 冀20100085
企业名称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建瑞
企业负责人 马民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内邱医药生产基地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散剂、口服液、合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糖浆剂、酊剂、煎膏剂(膏滋)*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河北省
生产地址 河北内邱医药生产基地*
adm0008于201204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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