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取消药店间距离限制

2008-08-2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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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9月1日起,我市沿袭多年的100米以内不得开设两家药店的禁令将取消。

  有关人士分析,取消间距限制后,泰州地区零售药店不会形成一窝蜂投资,药店运行质态和管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老百姓也将享受到更加质优、价廉、方便的购药服务。

  本报讯(记者  张虎林  通讯员  周金琪  实习生  华茵萌)下月,我市沿袭多年的100米以内不得开设两家药店的禁令将取消。近日,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9月1日起,开办零售药店不再实行间距100米的规定。这意味着,老百姓将享受到更加质优、价廉、方便的购药服务。

  鼓励药店做大做强

  泰州零售药店的蓬勃发展始于2003年,个人资本的介入打破了国有药店一统天下的局面。药监局组建后,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审批一度放开,加上药品零售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并不高,近年来,我市个体药店如雨后春笋般占领市场。

  泰州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扼制零售药店发展过快过滥,药监部门最初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规定了药店间距须达100米以上。这一规定,在当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市场的无序竞争。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对正常市场竞争的抑制作用也越发明显。

  “国内医药商业经过10年残酷竞争,中小企业大部分陷入亏损境地。药店只有走规模化或连锁经营之路,才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这位负责人说,如今,一些全国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想进驻泰州市场,却因距离限制而“无法落地”。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零售药店900家左右,其中90%为规模偏小的单体药店。部分小药店管理水平较低,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此次我市取消药店间100米距离限制,旨在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其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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