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人注意!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过渡期管理要分清:已出厂的原处方药版药品,在过渡期内仍按处方药管理、销售;自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交修订说明书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才按非处方药管理,并使用新的非处方药说明书和标签。
记得及时核对库存、说明书和标签,千万别卖错!
参考资料:《国家药监局关于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98号)》,国家药监局,2026/10/8
内容来源:兔灵医药Y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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