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一家凉茶店老板,被判刑了——原因不是卫生差,而是往凉茶里加“西药”。
老板黄某,从2024年4月开始,为了“效果猛”,把感冒清片(含对乙酰氨基酚)和板蓝根、柴胡等中药材一起磨成粉,加到凉茶里。
被抓时,已卖出750杯,赚了1500块——但就是这1500块,换来了6个月刑期、1.2万罚款,还留了案底。
有人说:对乙酰氨基酚就是普通退烧成分,很多感冒药里都有,至于判刑吗?
法官说得很清楚:凉茶属于食品,不是药品,食品里禁止添加任何药品成分。而且,你根本不知道买凉茶的人,肝好不好、肾好不好、正在吃什么药。一杯下去,可能是在“治病”,也可能是在给身体“埋雷”。
但也有街坊觉得:凉茶本来就讲究“见效快”,老板只是想效果好,好像也能理解?
那问题来了:如果一家凉茶店的凉茶效果“立竿见影”,你是觉得它“有良心”,还是“有猫腻”?
评论区站个队:A. 活该!违法挣黑心钱,罚得好 B. 能理解动机,但违法没得洗,该罚
转发给你爱喝凉茶的朋友,下次买凉茶多问一句:这里面有什么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