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在2026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江苏省 2026 年第 3 期药品质量的通告 (2026 年 第 6 号)》,其中标示为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对乙酰氨基酚片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2
药品通用名:对乙酰氨基酚片
检品来源:京东大药房连锁(江苏)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批号:250502
药品规格:0.5g
检验机构:泰州市药品检验院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溶出度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的对乙酰氨基酚片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824
产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Tablets
剂型 片剂
规格 0.5g
上市许可持有人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2号
生产单位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5-09-02
生产地址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临江北路2号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824
药品本位码 8690227000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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