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6年5月20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19号)》,其中标示为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怡人雅护发素发现假冒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36
标示产品名称:怡人雅护发素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杭集工业园伟业路13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安徽帅旺五洲酒店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鼓楼北街166号
包装规格:30ml
标示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三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江苏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苏G妆网备字2023002266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苏妆20220044
检验机构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检验结果:2.6×10^5^CFU/g;5.5×10^3^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100CFU/g
备注: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苏G妆网备字2023002266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怡人雅护发素
备案编号:苏G妆网备字2023002266
备案日期:2023-05-09
备案人: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泰李路36-3号
企业名称:扬州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泰李路36-3号
生产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泰李路36-3号
生产许可证:苏妆20220044
成分:["水","鲸蜡硬脂醇","西曲氯铵","甘油硬脂酸酯","硬脂酸","DMDM 乙内酰脲","香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