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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井镇中心卫生院因串换项目收费被查处

来源:儋州市医保局2025-05-30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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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儋医保处字〔2025〕第3号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儋医保处字〔2025〕第3号
案件名称: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心卫生院涉嫌违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被处罚人(单位):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8873730053980X
法定代表人:曾德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违反条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处罚决定:1.责令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退回违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5727.52元;3.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1倍罚款6300.27元的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2025年3月24日
处罚机关:儋州市医疗保障局

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心卫生院的注册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心卫生院
省份:海南省
审批机关: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登记号:73005398046900312C2101
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涌泉大街
级别:未定级
法定代表人:曾德志
主要负责人:曾德志
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24/04/30 -至-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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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医院因超标准收费等行为被罚超579万
内容简介:儋州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的详情如下:1.追回该医院违法违规使用金额8708986.72元,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5264056.35元处于1.1倍罚款5790461.99元;2.对该医院分管领导和医保办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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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4:11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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