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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旭药业的VATERLA至臻素颜美肌面膜检出禁用原料氟米松

来源:国家药监局2025-04-1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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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在025年4月11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5年第13号),其中标识为广州市元旭药业有限公司的VATERLA至臻素颜美肌面膜检出禁用原料氟米松,详情如下:

序号:3
标示产品名称:VATERLA至臻素颜美肌面膜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广州市元旭药业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苏太路二横路5号A栋3楼、B栋1—4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鸡西市鸡冠区金色化妆品商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心11号门市
包装规格:30ml×6片
标示批号:C.04.26.E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4.25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广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093442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595
检验机构名称: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氟米松
检验结果:0.204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粤G妆网备字2023093442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VATERLA至臻素颜美肌面膜 2024-10-08已注销
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093442
备案日期:2023-04-04
备案人:广州市元旭药业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苏太路二横路5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州市元旭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苏太路二横路5号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苏太路二横路5号A栋3楼、B栋1-4楼
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595
成分:["水","甘油","赤藓醇","龙胆(GENTIANA SCABRA)根提取物","对羟基苯乙酮","白柳(SALIX ALBA)树皮提取物","卡波姆","透明质酸钠","黄原胶","九肽-1","肌醇","α-熊果苷","1,2-戊二醇","抗坏血酸葡糖苷","白桦(BETULA ALBA)树汁","1,2-己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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