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来源:陕西省药监局2025-03-13 13:11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第六条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一般是指不含或者超出国家药品标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规定的主要成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未检出国家药品标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规定应检出的成份,或者未产生应有的生物活性或效价的;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之外的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检出国家药品标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规定成份之外的其他药品成份、药味、提取物、化学物质或其他不符合药用要求物质的(不含药用辅料);

(三)从胶囊剂、片剂等制剂的胶囊壳、糖衣等包裹药品内容物并进入人体的药用辅料中,检出非法添加的其他药品成份或其他化学物质的。

中药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化学品,即使成品检验合格,有充分证据的,也可以按此项规定认定为假药。

第七条 变质的药品。一般是指药品颜色、气、味明显变异,结合药品质量检验结论,认定药品的本质发生变化且严重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注射剂、无菌制剂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无菌检查结论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颜色、气、味明显变异(包括霉变),且微生物限度或有关物质中的毒性成份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的;

(三)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内源性毒素物质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的。

第八条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一般是指结合药品质量检验结论,认定药品所含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药品所含成份的含量低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含量或者高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含量限定值的,以及生物活性/效价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中成药质量检验结论显示,处方药味、提取物及其他成份剂量或者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九条 被污染的药品。一般是指结合药品质量检验结论,认定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细菌内毒素、农药残留、有机溶剂残留等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有机溶剂残留,以及内源性毒素以外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限度的;

(二)除注射剂、无菌制剂以外的其他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检验结论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

(三)中药材、中药饮片虫蛀的。

第十条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一般是指结合药品质量检验结论,认定药品装量差异、可见异物、水分、溶化性、有关物质、pH值、灰分等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或者药品所含成份的含量不符合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检出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之外的其他药味等杂质,但不超过上述标准规定来源40%的;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所含成份的含量不符合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或者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

(三)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的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所含成份的含量不符合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

(四)药品质量检验结论显示,浸出物测定、装量差异、重量差异、可见异物、溶出度、释放度、水分、pH值、干燥失重、相对密度、有关物质、灰分、含量均匀度等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十一条 适用《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前提是生产中药饮片所用中药材的来源(包括基原、药用部位、产地加工等)、饮片炮制工艺等符合规定,且仅限于《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以下情形:

(一)性状项中如切制规格、形状、大小、长短、厚薄,表面色泽等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

(二)检查项中如水分、灰分、药屑杂质等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

其中,检查项不符合标准时,应当排除其他指标不符合标准的情形。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安徽盛安堂药业生产销售劣药被罚 播放
内容简介: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盛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金沙,批号251001,经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对此,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海金沙(批号251001)589.01公斤,没收违法所得42638.56元,并处罚款183661.8元。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每一批药都连着患者的生命健康。质量红线一旦失守,失去的不只是罚单,更是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0分42秒 视频
湖南君昊中药饮片公司生产劣药被罚 播放
内容简介:近日,湖南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湖南君昊中药饮片科贸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被行政处罚,处罚内容包括没收违法所得247元,并处罚款10万元,罚没款合计100247元。 而这,已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因劣药被罚。据“全国药品抽检”信息显示,其生产的茜草、化橘红、枳壳、檀香、麸炒苍术等药品曾抽检不合格。 一次次抽检不合格、一次次被罚,暴露的不只是某个批次的问题,更是质量管理的短板。药品安全无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0分41秒 视频
贵州威利德制药生产劣药银黄含化滴丸被罚 播放
内容简介:近日,贵州省药监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贵州威利德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银黄含化滴丸被处罚,处罚措施包括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约9000万元,目前持有14个药品批准文号。2023年初药品保供期间,其银黄含化滴丸日产量约2.4万盒。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0分26秒 视频
湖北汇中制药生产劣药复方丹参片 播放
内容简介:湖北汇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复方丹参片,被依法处罚。 2026年10月8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湖北汇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丹参片,批号为260201,经检测,三七项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该药品属于劣药。对此,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劣药复方丹参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0分32秒 视频
祖传苗茶丸能根治风湿?福建公布假药大案,千万别踩坑! 播放
内容简介:最近福建药监局公布了 2026 年第二批 “两品一械” 典型案例,其中这个祖传秘方假药案,大家一定要警惕。 2025 年 7 月,厦门监管部门巡查时发现,一家服装店橱窗贴广告,说祖传苗茶丸可以根治风湿。经查,嫌疑人邱某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靠微信私域推广、快递发货卖这款 “苗茶丸”。 同伙魏某,还自行购买他达拉非药品,研磨成粉自己灌装胶囊,起名叫 “美杜莎修肝补肾最强配方”,宣称可以壮阳。经过司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视频时长:01分13秒 视频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