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违规生产化妆品案

来源:上海市药监局2024-05-2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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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告中,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案的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药监稽处〔2024〕762023000041号
案件名称: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案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20MA1HTDL28Q
法定代表人姓名:江林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根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形。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30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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