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9-11-16 14:33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第二十五条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公众有权就药品疗效、价格进行咨询,接诊的医疗机构及医师应当回答。

    公众有权凭处方在药品零售企业购买药品,就诊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
   
    第二十六条 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完善处方监督检查和审核制度,定期开展对医师开具处方合理性的自律性检查、考评,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十七条 药品使用单位配制制剂应当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并遵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药品广告和价格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广告发布者发布药品广告,必须查验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核实批准的广告内容,不得发布未取得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药品广告。

    第二十九条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公众推荐药品,使公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本省企业发布的药品广告须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已经外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在本省发布药品广告的,发布前应当报本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批准或者备案的药品广告,应当在批准或者备案的同时公布其内容,方便公众和相关部门查询。

    广告主在药品广告发布前,应当报广告发布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对未取得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等违法药品广告,应当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告发布者的主管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告发布者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书面反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告制度,分别对违法药品广告和所涉药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应当及时免费刊播警示公告。

    广告发布者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管理,预防和制止违法药品广告的发布。

    第三十二条 食品、保健品等非药品的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医疗广告或者医疗保健咨询服务广告不得含有宣传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配制制剂的生产经营成本、实际购销价格、购销数量等相关资料。

    禁止虚列成本、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损害用药者利益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以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标明、公布药品零售价格,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三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核定药品价格,应当采取专家论证、评审、调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公布药品价格。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抑制虚高定价和违法加价,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第六章药品综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应当优先使用和保证生产、供应。

    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照国家规定比例使用。

    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基本药物应当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基本药物成本。

    完善基本药物支付报销机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当高于非基本药物。

    第三十七条 完善和实施药品储备制度,保障重大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药品供应。

    接受捐赠或者赈灾药品的,应当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药品进行检查抽验。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湖北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组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
内容简介:湖北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组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为规范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组(DRG)付费工作中的审核、结算、清算、拨付等流程,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制定本规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2-14 13:16 文章
湖北省医药企业反商业贿赂行为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内容简介:为了引导和帮助医药企业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管理制度,防范商业贿赂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医药企业反商业贿赂行为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7-20 10:59 文章
湖北省医保局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价格 2024年5月31日起执行
内容简介: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近期主动申请下调挂网价的部分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及公示,现将价格信息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4-06-12 12:21 文章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头孢地嗪钠注射剂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同意韩国大熊株式会社生产的头孢地嗪钠注射剂自2008年12月25日起执行。
2024-01-18 14:41 文章
湖北药品集中招标被指人为推高药价
内容简介:100ml:5mg托烷司琼葡萄糖注射液,是在5ml:5mg托烷司琼水针中加了一瓶100ml的葡萄糖水而已,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应该加4.5元。此次招投标中,5ml:5mg托烷司琼水针中标价每支30元,哈尔滨三联药业生产的100ml:5mg托烷司琼葡萄糖中标价应为34.5元,却以81.53元中标,相当于一瓶100ml的葡萄糖水卖了近50元。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13-06-04 13:56 文章
关键词: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