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诗黛儿草本祛痘精华霜抽检不合格

作者:广东省药监局 2021-02-1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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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期)中,一批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北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被委托方为广州碧婷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贝诗黛儿草本祛痘精华霜抽检不合格。

序号:7
标示样品名称:贝诗黛儿草本祛痘精华霜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委托方:广州市北诗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被委托方:广州碧婷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标示委托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祥圃街1号祥圃商务大厦509房;标示被委托方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华业路5号2栋2层
被抽样单位名称:广州碧婷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华业路5号2栋2层
规格:25g/支/盒
批号/生产日期/限用日期:F280117
检验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限值):西咪替丁8572mg/kg(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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