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喜尔康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内容简介:当事人通过展示架、宣传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广告以推销喜尔康(艾灸石)稀土养生链产品(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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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3 17:20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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