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人非法经营药品判处非法经营罪

2020-01-2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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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发布15件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均为2018年以来查办,其中以下为药品、保健品监管领域案例。

基本案情:

2009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挂靠西安某医药公司,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李某某将非法购进的药品存放于其租赁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三处民房内,后加价销售给药店、个人及其实际控制的西安市某诊所。被告人李某利在明知李某某没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受雇于李某某负责管理库房药品发放、记账,帮助其销售药品。2017年2月22日,公安机关在李某某租赁的民房内查获大量未销售的药品及销售账本。经鉴定,李某某、李某利非法经营药品的金额共计16383365.12元。

裁判结果: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李某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药品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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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我就是被骗了,大家千万不要上当,我就是被骗过的病人
2020-05-1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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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三九胃泰颗粒,小代里的克数不能
2020-05-0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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