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科森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9-10-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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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2019年辽宁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部分我省1-8月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并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也希望请广大消费者加以识辨与甄别防范,监督举报。

6.阜新科森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广告牌匾发布含有“痛风终结者奇诺清风、快速安全降尿酸、溶解痛风石”等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法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4月,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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