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市维维重庆路大药房销售假药被罚

2019-06-1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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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发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吉林市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维维重庆路大药房上榜。

2019年5月28日,原吉林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第三十六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药品)。

序号: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市监食药药稽[2019]002号
案件名称:吉林市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维维重庆路大药房销售假药“利伐沙班”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吉林市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维维重庆路大药房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2220201MA14AF9U0B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胜国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假药“利伐沙班”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90.00元;2、并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170.00元。(合计罚没款156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分局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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