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信堂医疗科技销售未注册医疗器械被罚

2019-06-1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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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场监管局公开2019年4月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江西宜信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榜。

宜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宜春全市2019年4月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公开江西宜信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超声诊断仪案。

序号: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市)市监(械)罚〔2019〕4号
案件名称:江西宜信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超声诊断仪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江西宜信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900563814745B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  波
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一
主要违法事实:江西宜信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超声诊断仪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责令改正;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1.责令改正;2.并处该医疗器械超声诊断仪货值金额15万元的6倍的罚款,计罚款90万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9年3月29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备注: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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