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空开发飞检发现5问题

2019-06-1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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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布10家涉药单位飞行检查情况,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榜。

2018年8月29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浙江省药品流通飞行检查和处理情况公告(2018年第3号),公布对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涉药单位飞行检查情况。

序号:10
企业名称:浙江航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2号药品仓库航空运输发货操作区(4分区、1500平方米)未安装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只安装2个测温终端,数据不上传,人工记录温湿度。此缺陷为2017年飞行检查发现缺陷,企业整改报告中整改措施是按阴凉区要求安装温湿度测点终端,完成时限为2018年3月31日,但本次现场检查时仍未整改。2、企业冷藏车(浙A.9GW82)验证报告未根据企业实际制定。3、企业计算机系统中个别药品的进销记录未如实反映实际操作。4、企业委托苏州××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输冷藏药品(除疫苗),但不能实时监测上传运输过程的温度。此缺陷为2017年飞行检查发现缺陷,企业整改报告中整改措施是开发运输管理系统实现上述功能,完成时限为2017年11月10日,但本次现场检查时仍未整改。5、对销后退回药品管控不严。
检查日期:7.31-8.1
检查人员:张寰、吴悦、徐梦怡
处理情况:发放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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