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将有大幅度调整

2009-06-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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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医改方案除了在第七条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原则外,在“2009年到2011年着力抓好的五项重点改革”中,药物制度改革也赫然在目。“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发改委大刀砍向高价药

  国家正通过一系列组合政策破解老百姓“看病贵”,这其中包括强化对药品价格的监控举措。

  今后纳入政府管理的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一些特殊药品(如疫苗)外,还将重点管理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加大对高价药的监控,对那些用量大、价格高的药品进行成本调查审核,适时促其降价。

  据悉,正在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制定的 《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上述思路。该文件是新医改方案21个配套文件中的一个。

  这意味着新医改启动后,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将有大幅度调整,纳入“药品定价目录”的药品数量将会有所增加。

  分析人士认为,这可以看作是政府“收紧”对药品这个特殊商品价格管控的信号。

  据悉,上述文件已在业内多次征求意见。但由于涉及基本药物的定价,而相关各方在哪些药物列入基本药物目录方面,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致使目录的出台一拖再拖。该文件最终何时公布,目前尚未有确切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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