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实施

2009-05-3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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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监管局:四方面整顿确保餐桌安全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日前在北京表示,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今后两年中,着力开展四方面的整顿工作。

  一是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二是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和小型餐饮单位;三是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四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我国将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周婷玉)记者日前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加强食品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筹建之中。

  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卫生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卫生部正在筹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的组建方案和章程将于近期正式公布,有关标准和风险评估工作将按照法律要求开展。

  据了解,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进行合理规划,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评估体系,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仲裁能力,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

  陈竺指出,在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国还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现有资源,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监测数据分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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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各地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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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14:18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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