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实行集中采购

2009-02-22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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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底之前,全省一律实行由政府集中采购的、新的药品目录。实行后,市民不用举着医院开的处方,迂回到药店买便宜药了。

  社区药品

  “零差价”有望全省推广

  去年,全省100%的城区和94.1%的县级市均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姜潮表示,今年我省要逐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范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收支两条管理、基本药物零差率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试点工作经验。

  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价”,药品什么进价,就什么药价卖给患者,让患者更多地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便捷。

  我省社区卫生体系框架基本搭建,省卫生部门有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责任制度,力争80%以上城市居民拥有自己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及健康档案,居民在社区医院享有服务团队提供的社区卫生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等基本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

  收入拟和“创收”脱钩

  会上,姜潮透露,卫生部门将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拟改革卫生机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和职称评聘制度,取消医务人员收入同创收挂钩的做法。

  创收与收入脱钩后,最直接的受益者将是广大的患者,患者将不再成为高价药、新产品的买单人,可以享受到更加实惠的医疗服务。

  今年试点

  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是庞然大物,轻易不敢动,但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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