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卡橙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2-07-0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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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违法药品(非药品)广告警示(2012年第2号)尤卡橙上黑榜
  >http://www.kmfda.gov.cn/News/shownews.aspx?ID=120625133728-60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经审查下列药品(非药品)的宣传属于违法广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现予警示。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查看尤卡橙价格请上药品价格315网.

  序号 20
  广告名称 尤卡橙
  药品通用名称(广告标注名称) 
  生产企业 
  刊登媒介名称及时间 都市时报4.11A29
  违法原因 夸大宣传,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以及以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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