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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被罚
内容简介:内蒙古食药监局对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3.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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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14:08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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