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 【商品名/商标】
葵花
 - 【规格】10ml*6支
 - 【主要成份】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 【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用法用量】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小儿肺热咳喘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泻、呕吐、恶心、腹痛、腹部不适、腹胀、皮疹、瘙痒、潮红、食欲减退、过敏反应等。
 - 【禁忌】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 【注意事项】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4.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运动员慎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80
 - 【生产地址】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
 - 【条形码】6922867751038
 - 【药品本位码】869037470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