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品违规宣传 老百姓深受其害

2011-02-01 11:52:06    来源:  作者:

  商品名称凸显“成分”造成宣传夸大效应,或外包装显著相似使消费者很难区分

  市消保委的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商品名称直接冠以其主要成分。部分经营者可能利用产品所含的“少量”营养成分,暗示消费者该产品中“富含”该营养成分,造成宣传的夸大效应。

  调查发现,一些消费者在辨别商品时,会不经意产生“权威效应感”,以生产单位与推荐单位来判断商品性质。例如“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配制酒”,“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还有直接将“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字样标注于商品名称之下,这些产品并不都是保健食品,但在辨识过程中,消费者大多会误认。

  此外,商品外包装“显著相似”也是造成混淆的一大原因。商品外包装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三类商品在包装上显著相似。例如某公司的两件样品“深海鱼油软胶囊”与“维生素EC含片”,明明不都是保健食品,却披上了相似的外衣。二是虽然包装视觉效果上略有差异,但局部的共性构成了实质上的相似,例如同为“破壁灵芝孢子粉”但性质不同的两件样品,虽然视觉差异明显,但面对两种名称完全相同的商品,消费者确实很难区分。

  规范市场亟待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多管齐下

  针对部分企业为规避保健品行业较高的准入门槛,造成原本应当纳入保健食品管理的产品却以普通食品的形式流通于市场的情况,市消保委建议,要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标识的可识别性,类似商品的防伪标志要附上核实渠道,避免误认。

  调查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认为服用保健食品的效果达不到商品宣传的效果。这着实反映了相关商品宣传上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建议,行业组织应当在保健食品宣传管理上担负起核心作用,逐步确立商品宣传行业示范标准,遏止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各消费者组织应积极履行投诉调解职能,化解因经营者不规范宣传引起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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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7-05-26 16:52:56
政府一定加大力度打击坑人的食品保健品违规抄作,不要等老百姓吃亏上当了,你们出来说是违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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