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美化妆品的ZAOZER焕白淡斑精华液检出禁用原料

2026-03-05 11:51:59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在2025年12月19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5年第46号),其中标识为广州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次ZAOZER焕白淡斑精华液检出禁用原料,详情如下:

序号:5
标示产品名称:ZAOZER焕白淡斑精华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名称:广州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同富路9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巴莱多(苏州)电商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拼多多TNN化妆品旗舰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双联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4楼413室
包装规格:30g
标示批号:HM2023110402B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1103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所在地:广东
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编号:国妆特字G20192022
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171
检验机构名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萘甲唑啉
检验结果:1.13 mg/k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国妆特字G20192022的注册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中文:ZAOZER焕白淡斑精华液
产品类别:祛斑美白类
注册人中文:广州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同富路9号
注册人所在国/地区:中国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航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同富路9号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工业区同富路9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171
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40293
注册证号:国妆特字G20192022
批准日期:2023-09-20
注册证有效期至:202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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