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官方网站显示,阳江顺森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购销药品被处罚,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阳江顺森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23981846896
法定代表人:冯光本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药罚〔2025〕5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购销药品
违法事实:1.本局执法人员与审评认证中心专业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药品经营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3项,一般缺陷1项,检查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严重缺陷(**00201)为:企业未在药品采购、销售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未能实现可追溯。 2.我局向“天猫”“京东”“美团”“拼多多”4家网络销售平台调取的数据与当事人能够证明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数额差距巨大。当事人经行政机关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涉案药品的购进记录或票据等相关证据,亦未就涉嫌违法事实作出合理说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其他-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罚款190万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罚款金额(万元):19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粤BA6620457)
处罚决定日期:2025-12-31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