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6年1月19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2号),标识为广东敏适达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次激佳氨基酸牙膏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42
标示产品名称:激佳氨基酸牙膏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广东敏适达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美都路298号1号楼4层,2号楼2层之二
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光明镇东沟街7号
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光明镇东沟街7号
包装规格:100克
标示批号:290103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61114,保质期:三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广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国牙膏网备字2023402614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30056
检验机构: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
检验结果:130000CFU/g;检出
规定要求:≤500CFU/g;不得检出
广东敏适达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7MABNKQ7D9A
企业名称:广东敏适达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付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美都路298号(厂房一)(4层自编1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