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6年1月19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2号),标识为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妍绮神经酰胺隔离防护喷雾水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32
标示产品名称:妍绮神经酰胺隔离防护喷雾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南横三路1号A栋,B栋一、二层,C栋一层
被抽样单位名称: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南横三路1号
包装规格:450mL
标示批号:WZN202503260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8.03.25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广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4322425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285
检验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不符合规定项目: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检验结果:6.1×103CFU/g
规定要求:≤100CFU/g
粤G妆网备字2024322425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妍绮神经酰胺隔离防护喷雾水
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4322425
备案日期:2024-07-22
备案人: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南横三路1号
企业名称:广州市维珍妮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南横三路1号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河西南横三路1号A栋,B栋一、二层,C栋一层
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285
成分:["水","甘油","丙二醇","二氧化钛","神经酰胺 NP","烟酰胺","透明质酸钠","氢化卵磷脂","硅石","卡波姆","氧化铝","苯氧乙醇","甲基异噻唑啉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