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小青龙合剂
 - 【商品名/商标】
葫芦娃
 - 【规格】10ml*6袋
 - 【主要成份】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炙甘草、法半夏、五味子。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葫芦娃小青龙合剂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 【功能主治/适应症】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葫芦娃小青龙合剂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葫芦娃小青龙合剂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封,遮光。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850
 - 【生产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昌宏社区经宏路5号
 - 【条形码】6970124506181
 - 【药品本位码】869052370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