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甲巯咪唑片
- 【规格】10mg(数量待定)
- 【主要成份】甲巯咪唑。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拟采用放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片剂(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长期治疗。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 【用法用量】通常服用本品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半杯水)整片送服。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药物治疗(保守治疗):治疗初期,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甲巯咪唑的服用剂量为每天20mg-40mg(以甲巯咪唑计)(初始治疗),每天1次或每天2次(每天总剂量相同)。如果在治疗后的第2周到第6周病情得到改善,医生可以按照需要逐步调整剂量。之后1到2年内的服药剂量为每天2.5mg-10mg(以甲巯咪唑计);该剂量推荐每天1次在早餐后服用,如需要可与甲状腺激素同服。病情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摄入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患者,剂量可以适当增加。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保守治疗中,甲巯咪唑片剂通常疗程为6个月至2年(平均1年)。从统计学看,延长疗程可使缓解率增加。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术前准备:如上文所述,采用相同的治疗原则。在手术前的最后10天,外科医生可能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固定。当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进行外科手术的准备,使用本品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3-4个星期开始(个别病例可能需更早),在手术前一天停药。放射性碘治疗前的用药:如上文所述,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在放射性碘治疗后,用于间歇期治疗: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通常每天使用本品2.5-10mg(以甲巯咪唑计),同时合用或不合用少量的甲状腺激素。对于必须使用含碘制剂进行诊断(如造影剂)的患者,为预防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时的用药:使用含碘制剂前,按医嘱使用本品每天10-20mg(以甲巯咪唑计),和每天1g高氯酸盐,周期8-10天(如经肾排的造影剂)。有功能自主性腺瘤或有潜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患者,如必须使用碘制剂时,需按照碘制剂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决定本品的使用疗程。另外,对于甲状腺显著肿大并且气管狭窄的患者,只能使用本品进行短期治疗,由于其长期治疗甲状腺会进一步肿大,从而导致呼吸道更加狭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并且最好同时合用甲状腺素。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 【禁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甲巯咪唑片。(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药物相互作用】(1)与抗凝药合用,可增强抗凝作用。(2)高碘食物或药物的摄入可使甲亢病情加重,使抗甲状腺药需要量增加或用药时间延长。故在服用本品前避免服用碘剂。(3)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保泰松、巴比妥类、酚妥拉明、妥拉唑林、维生素B12、磺酰脲类等都有抑制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肿大的作用,故合用甲巯咪唑片须注意。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儿童用药】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 【药物过量】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 【贮藏】25°C以下保存。
- 【生产厂家】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132
- 【生产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9号
- 【药品本位码】86906632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