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药品生产销售公告(2024年 第43号)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25日至28日对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进行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其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六十一条之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暂停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的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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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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