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加那索龙口服混悬剂
- 【商品名/商标】
泽元安
- 【规格】110ml:5.5g
-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加那索龙。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加那索龙口服混悬剂适用于2岁及以上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5(CDKL5)缺乏症(CDD)患者癫痫发作的治疗。
- 【用法用量】1.剂量信息:本品口服给药,每日3次,必须与食物同服(参见[临床药理])。体重≤28kg的患者:推荐的滴定给药和维持剂量取决于患者体重。患者的剂量建议参见表1。应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增加剂量,每次调整的间隔不少于7天。滴定方案的增量不应超过表1中所示的剂量,最大剂量为21mg/kg,每日3次(63mg/kg/日)。体重>28kg患者:患者的剂量建议参见表2。应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增加剂量,每次调整的间隔不少于7天。滴定方案的增量不应超过表2中所示的剂量。最大剂量为600mg,每日3次(1800mg/日)。2.重度肝损害患者的剂量:本品口服给药,每日3次,必须与食物同服(参见[临床药理])。对于体重≤28kg的患者,推荐的滴定给药和维持剂量取决于患者体重。体重≤28kg的重度肝损害患者的剂量建议参见表3,体重>28kg的重度肝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的剂量建议参见表4。应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增加剂量,每次调整的间隔不少于7天。滴定方案的增量不应超过表3和表4中所示的剂量。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3.停药:当停止治疗时,应逐渐减少本品的剂量。与所有抗癫痫发作药物一样,应尽可能避免因突然停药导致的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和癫痫持续状态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4.给药说明:充分振摇药瓶至少1分钟,再静置1分钟,然后量取处方剂量并服用。使用合适的口腔给药器量取并服用处方剂量。家用茶匙或汤匙不是适当的测量器,请勿使用。每个包装包含1瓶本品(带防儿童开启瓶盖),此外提供3ml口腔给药器、12ml口腔给药器和药瓶适配器供患者使用。如果剂量为3ml或以下,请使用较小的3ml(最小刻度是0.1ml)口腔给药器进行给药。如果剂量超过3ml,则使用较大的12ml(最小刻度是0.25ml)口腔给药器进行给药。药瓶首次开启后应在30天内使用,且不应超出本品的有效期(参见[贮藏])。本品详细使用方法参见后附“使用说明”。表格详见纸质说明书。
- 【不良反应】以下重要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嗜睡和镇静;●自杀行为和意念;●抗癫痫发作药物停药。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条件下开展的,所以无法直接比较在一项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在另一项药物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在CDD相关癫痫发作患者的对照和非对照试验中,102例患者接受了本品治疗,其中83例患者的治疗时间超过6个月,50例的治疗时间超过1年。在研究1中,50例患者接受了本品治疗(参见[临床试验])。本试验的治疗持续时间长达17周。这些患者中约78%为女性,92%为白人,平均年龄为6.8岁(范围2-19岁)。除1例患者外,其他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均同时使用其他抗癫痫发作药。这些患者的不良反应如下: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至少为5%,并且至少是安慰剂组发生率的两倍)为嗜睡、发热、唾液分泌过多和季节性过敏(表5)。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导致治疗中止的不良反应为嗜睡和癫痫发作(1例患者)以及癫痫发作(1例患者)。22%的治疗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断给药或减量,而安慰剂组患者这一比例为16%。在治疗组患者中,导致给药中断或减量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嗜睡(10%)和镇静(2%)。表格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本品中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嗜睡和镇静:可能引起嗜睡和镇静。在研究1(参见[临床试验])中,治疗组嗜睡和镇静的发生率共约44%,而安慰剂组为24%。嗜睡和镇静出现在治疗早期,通常与剂量相关(参见[不良反应])。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包括阿片类药物、抗抑郁药和酒精,可加重嗜睡和镇静(参见[临床药理])。处方医生应监测患者的嗜睡和镇静情况,建议患者在获得足够的本品使用经验而可以合理确定其相关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之前,勿驾驶机动车或操作大型或危险机器。2.自杀行为和意念:使用抗癫痫发作药(包括本品)可能伴有自杀意念或行为增加的风险。对于抗癫痫发作药治疗的患者,应监测抑郁或抑郁恶化、自杀意念或行为或任何情绪或行为方面的反常变化。考虑使用本品或其他抗癫痫发作药物的患者须权衡自杀意念或行为的风险和不治疗疾病的风险。癫痫和其他需要接受抗癫痫发作药治疗的许多疾病本身就与自杀意念和行为风险增加相关。如果治疗期间出现自杀意念和行为,需考虑患者中出现的这些症状是否可能与正接受治疗的疾病相关。3.抗癫痫发作药物停药:与大多数抗癫痫发作药物一样,由于存在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和发生癫痫持续状态的风险,本品应逐渐停药(参见[用法用量])。如果因严重不良事件导致的停药,可考虑快速停药。
- 【药物相互作用】强效或中效细胞色素P450诱导剂对本品的影响:本品与CYP450诱导剂(如强效或中效CYP3A4诱导剂)联合给药将降低加那索龙暴露量,会降低本品的疗效(参见[临床药理])。建议避免强效或中效CYP3A4诱导剂与本品合并使用。当无法避免合并使用强效或中效CYP3A4诱导剂时,考虑增加本品的剂量;但请勿超过本品的最大日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当接受本品稳定剂量治疗的患者开始或增加酶诱导抗癫痫发作药物(例如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和扑米酮)的剂量时,可能需要增加本品剂量;但请勿超过本品的最大日剂量(参见[用法用量])。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酒精合并使用: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包括酒精)合并使用可能增加嗜睡和镇静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风险总结:尚无关于孕妇使用本品导致药物相关的发育不良结果的数据。动物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间(小鼠)或整个妊娠期和哺乳期(大鼠)母体暴露于低于成人的最大推荐剂量1800mg的暴露量后,观察到加那索龙对发育产生了不良影响,导致小鼠胎仔畸形和大鼠神经行为及发育异常。在脑发育期使用加那索龙的大鼠中观察到神经元死亡。在此适应症人群中,发生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未知。哺乳期:风险总结:加那索龙可分泌至人乳汁中。单次口服加那索龙(300mg)后,人乳汁中加那索龙暴露量(AUC(0-24h))约为母亲血浆暴露量的4倍,因此预估婴儿的日剂量低于母亲剂量的1%(见数据)。尚不清楚加那索龙对乳汁分泌和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在考虑母亲对本品的临床治疗需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的益处,以及本品或母亲基础疾病对母乳喂养婴儿的所有潜在不良影响。数据:在5例接受300mg加那索龙口服给药的健康哺乳期成年女性中进行了一项研究。乳汁中的加那索龙暴露量约为母亲血浆暴露量的4倍。根据平均母乳摄取量150ml/kg/日计算,计算出的加那索龙在婴儿的最大相对剂量约为0.157mg/kg/日,低于母亲剂量的1%,约为儿童剂量(63mg/kg/日)的0.24%。
- 【老年患者用药】CDD主要是一种儿童和年轻成人患者的疾病。本品的临床研究未纳入65岁及以上的患者。
- 【儿童用药】已在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中确定了本品治疗CDD相关癫痫发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支持使用本品治疗2岁及以上CDD相关的癫痫发作,该试验纳入了99例2至18岁儿童患者(参见[临床试验])。尚未确定本品在2岁以下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加那索龙治疗CDD相关癫痫发作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但认为其抗惊厥作用由中枢神经系统中γ-氨基丁酸A型(GABAA)受体的正向别构调节作用所致。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加那索龙Ames试验、体外小鼠淋巴瘤试验、大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人体主要循环代谢产物M2(2-烯-20(S)-羟基-5Α-孕烷-3-甲酸,加那索龙的非共轭代谢物)Ames试验试验结果为阴性,但体外人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显示出致染色体断裂作用。生殖毒性:雄性大鼠于交配前10周和交配期间、雌性大鼠于交配2周、交配期间至妊娠第7天经口给予加那索龙10、20、40mg/kg/天,高剂量可引起动情周期改变,对精子生成、生殖性能和生育力、早期胚胎发育未见影响。高剂量(40mg/kg/天)的血浆暴露量(AUC)低于成人在最大推荐剂量(MRHD)1800mg/天下的血浆暴露量。小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小鼠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6天至第15天)经口给予加那索龙50、175、300mg/kg/天,在所有剂量组均未见母体毒性的情况下,胎仔畸形(外观和/或内脏)发生率均增加。低剂量(50mg/kg/天)下母体血浆暴露量(AUC)约为MRHD下人体暴露量的1/10。大鼠胚胎-胎仔发育和围产期发育组合试验中,雌性大鼠于妊娠第6天至哺乳期第19天经口给予加那索龙10、20、40mg/kg/天,各剂量下未见对胚胎-胎仔发育、存活和形态学的影响,但是,高剂量下可见子代在出生后期间(离乳前或后)生长的不良影响(反射发育延迟、体重增量减少),高、中剂量下可见子代神经行为学损害(自发活动减少)。大鼠围产期发育毒性的无影响剂量10mg/kg/天下的母体血浆暴露量低于MRHD下的人体暴露量。致癌性:加那索龙尚未完成致癌性试验。幼龄动物毒性:幼龄大鼠于出生后第7天至第91天经口给予加那索龙20、45、90/150/250/500mg/kg/天,中和高剂量下可见与镇静相关的死亡、雄性生殖器官重量降低,各剂量下均可见雌性性成熟延迟和脑重量降低,未见对神经行为学(自发活动、听觉惊吓反应、学习和记忆)和生殖功能的不良影响。本试验未确定无影响剂量。在引起发育毒性的最低剂量(20mg/kg/天)下,幼龄大鼠血浆暴露量低于MRHD1800mg下儿童患者的血浆暴露量。幼龄大鼠于出生后第7天经口给予加那索龙10、45、90mg/kg/天,在所有剂量均导致多个脑区(包括皮质、丘脑和海马)广泛的神经元死亡。该神经元死亡的模式和程度与腹腔注射NMDA受体拮抗剂MK-801(1mg/kg)(阳性对照)产生的模式和程度相似。需特别注意,海马被公认在学习和记忆中具有重要作用。该试验未评估加那索龙和MK-801对神经行为学功能的影响。大鼠出生后第7天的脑发育对应于从人类妊娠晚期开始并持续至出生后前几个月至几年的脑发育。神经元死亡的最低剂量10mg/kg/天下新生大鼠的血浆暴露量低于MRHD1800mg下儿童患者的血浆暴露量。
- 【药物过量】关于本品用药过量的临床试验经验有限。在1例儿童患者中报告了意外用药过量。该患儿接受了处方剂量的10倍剂量。患者住院接受评估,包括心电图和血液检查,随后痊愈。用药过量应密切监测,并接受常规的支持治疗。没有关于用药过量治疗的具体信息。如果发生用药过量,请及时就医。
- 【贮藏】将本品贮存于原瓶中,直立位,密闭,不超过25℃保存。药瓶首次开启后应在30天内使用,且不应超出本品的有效期。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美国Altasciences CDMO Philadelphia, LLC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元羿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240071
- 【生产地址】美国1510 Delp Drive, Harleysville, PA 19438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药品本位码】8698533700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