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无证生产指甲底油、指甲营养油、指甲亮油遭查处

2023-11-20 14:02:46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作者:

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阳江市查办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根据投诉举报线索,2023年4月27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对阳江市某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对外主要生产五金产品,执法人员通过暗访排查确定了突击检查时间,在公司内部查实了无证生产化妆品的事实;现场查获用于违法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包装空瓶一批和灌装机2台、搅拌机1台,以及指甲底油、指甲营养油、指甲亮油等化妆品成品共8640瓶,涉案货值金额共15832元。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指甲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等规定,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罚款253312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追求美的需求越来越高,化妆品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化妆品的加工生产环节需要特定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进行,需经审批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化妆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化妆品,其生产场所条件和人员配置明显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无法保证化妆品符合标准。该案件中涉案公司是典型的“厂中厂”违法行为,对外为生产五金实为无证生产化妆品,其行为十分隐蔽,难以发现。本案源自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处理投诉举报中,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判投诉举报的内容,要提高执法的敏锐度,对线索早谋划早排查,掌握突击检查时间,同时要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全面检查,及时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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