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警示语】警告:严重感染、死亡、恶性肿瘤、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和血栓形成。·可增加导致住院或死亡的严重细菌、真菌、病毒和机会性感染(包括结核病[TB])的风险。如果发生严重感染,应中断治疗,直至感染得到控制。不应用于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的患者。应在给药前和给药期间进行潜伏性结核病检测,应在给药前进行潜伏性结核病治疗。给药期间监测所有患者是否存在活动性结核病,即使开始治疗前的潜伏性结核病检测结果为阴性(参见【注意事项】)。·在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中,与TNF抑制剂相比,接受另一种Janus激酶(JAK)抑制剂的全因死亡率更高,包括心源性猝死。利特昔替尼尚未被批准用于RA患者(参见【注意事项】)。·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已报告恶性肿瘤(参见【注意事项】)。与TNF抑制剂相比,接受另一种JAK抑制剂的RA患者的淋巴瘤和肺癌发生率更高(参见【注意事项】)。·与TNF抑制剂相比,接受另一种JAK抑制剂的RA患者的MACE(定义为心源性死亡、心肌梗塞和卒中)发生率更高(参见【注意事项】)。·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已报告血栓形成。与TNF抑制剂相比,接受另一种JAK抑制剂的患者的肺栓塞、静脉和动脉血栓形成发生率更高(参见【注意事项】)。
- 【产品名称】甲苯磺酸利特昔替尼胶囊
- 【商品名/商标】
乐复诺/LITFULO
- 【规格】50mg*30粒
- 【主要成份】活性成份:甲苯磺酸利特昔替尼。化学名称:1-{(2S,5R)-2-甲基-5-[(7H-吡咯并[2,3-d]嘧啶-4-基)氨基]哌啶1-基}丙-2-烯-1-酮4-甲基苯-1-磺酸。辅料: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聚维酮、山嵛酸甘油酯和羟丙甲纤维素空心胶囊。
- 【性状】本品为3号不透明胶囊,内含白色或类白色粉末,黄色囊体上用黑色油墨径向印有“RCB 50”字样,蓝色囊帽上用黑色油墨径向印有“Pfizer”字样。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利特昔替尼是一种激酶抑制剂,用于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重度斑秃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与其他Janus激酶(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环孢素或其他强效免疫抑制剂联用。
- 【用法用量】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的评估和免疫接种: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进行以下评估:结核病(TB)感染评估:不建议在活动性TB患者中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对于潜伏性TB患者或潜伏性TB检测为阴性但具有TB高风险的患者,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进行针对潜伏性TB的预防性治疗(参见【注意事项】)。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病毒性肝炎筛查,不建议在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中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参见【注意事项】)。对于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500/mm3或血小板计数<100,000/mm3的患者,不应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参见【注意事项】)。根据现行免疫接种指南调整免疫接种计划(参见【注意事项】)。推荐剂量:本品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口服,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参见【临床药理】)。胶囊应整粒吞服。请勿压碎、切开或咀嚼。如有漏服,应尽快补服该剂量,但与下一次服药时间间隔不到8小时则不应服用漏服的剂量。此后,按常规计划时间继续用药。肝功能损害: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不建议重度(ChildPugh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利特昔替尼(参见【临床药理】)。暂停治疗或终止治疗:如果需要中断治疗,暂时中断治疗<6周预计不会导致再生的头皮毛发大量脱落。血液学检查异常:如果血小板计数<50,000/mm³,应停止治疗。如果ALC<500/mm³,应中断治疗,一旦ALC恢复到该值以上,可重新开始治疗。建议在治疗开始前和治疗开始后4周进行ALC和血小板计数评估,之后按照常规患者管理(参见【注意事项】)。
- 【不良反应】以下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进行描述:·严重感染(参见【注意事项】)·恶性肿瘤和淋巴增生性障碍(参见【注意事项】)·血栓栓塞事件(参见【注意事项】)·超敏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实验室检查异常(参见【注意事项】)临床试验经验:由于开展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三项随机、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和一项长期试验在12岁及以上斑秃(包括全秃和普秃)受试者中评估了利特昔替尼的安全性。共有1628例受试者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共计暴露为2085患者年。共有1011例受试者暴露于利特昔替尼至少1年。在斑秃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期间,共有668例受试者暴露于利特昔替尼,其中130例接受50mg每日一次,最长达24周。受试者的中位年龄为33岁,105例(11.9%)为12至<18岁,22例(2.5%)为≥65岁。大多数受试者为白人(70.7%)和女性(63.6%)。表2列出了在治疗组中发生率≥1%且高于安慰剂组发生率的不良反应。共有2例(1.5%)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治疗的受试者由于不良反应退出试验。表格详见纸质说明书。特定不良反应:对于本章节报告的所有不良反应,根据临床试验规模调整了暴露校正发生率。感染: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安慰剂组66例受试者(80.35/100患者年)和利特昔替尼50mg组43例受试者(74.53/100患者年)报告了感染。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有645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50.71/100患者年)报告了感染。严重感染: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所有利特昔替尼剂量组共有3例受试者报告了严重感染。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有12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0.66/100患者年)报告了严重感染。最常见的严重感染为阑尾炎、COVID-19感染(包括肺炎)和败血症。带状疱疹: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所有利特昔替尼剂量组共有4例受试者报告了带状疱疹,安慰剂组有0例受试者报告了带状疱疹。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有21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1.17/100患者年)报告了带状疱疹。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接受更高剂量利特昔替尼治疗的1例受试者(0.50/100患者年)报告了机会性感染多皮区带状疱疹,所有临床试验中有2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0.1/100患者年)报告了此事件。恶性肿瘤: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利特昔替尼更高剂量组1例受试者(1.33/100患者年)报告了1起恶性肿瘤(乳腺癌)事件,安慰剂组受试者未报告恶性肿瘤。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有7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0.37/100患者年)报告了除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以外的恶性肿瘤。血栓栓塞事件: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有1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0.06/100患者年)报告了肺栓塞(PE)。报告了1起视网膜动脉闭塞事件和1起急性心肌梗死。荨麻疹: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所有利特昔替尼剂量组共有28例受试者报告了荨麻疹,安慰剂组有3例受试者报告了荨麻疹。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治疗的受试者荨麻疹发生率为8.23/100患者年,而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受试者荨麻疹发生率为4.03/100患者年。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中有76例报告了荨麻疹。在综合安全性分析中,所有接受50mg或更高剂量利特昔替尼治疗的受试者中,荨麻疹的发生率为4.10/100患者年,初始事件发生的中位时间为8周,中位持续时间为7天。大多数病例的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淋巴细胞计数降低: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1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剂量治疗的受试者(<0.1%)发生了经确认的ALC<500/mm3。在≥65岁的受试者中,年龄是ALC降低的一个风险因素。血小板计数降低: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利特昔替尼治疗与血小板计数降低有关。在开始治疗4周内观察到对血小板的最大影响,之后继续治疗,血小板计数稳定保持在一个稍低水平。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1例受试者(<0.1%)发生了经确认的血小板计数<100,000/mm3。没有受试者出现经确认的血小板计数<75,000/mm3。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利特昔替尼50mg组2例(1.5%)受试者和安慰剂组0例受试者报告了血CPK升高事件。肝酶升高: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利特昔替治疗组有受试者发生肝酶升高至≥3倍正常值上限(ULN)的事件(参见【注意事项】)。听力事件:在研究中通过在指定时间点进行常规听力检查(包括纯音测听、语音测听和声导抗),对听力状态的潜在变化进行了评估。在长达24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利特昔替尼组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的发生率不足1%(仅1例),安慰剂组发生率为0。在所有临床试验(包括长期试验)中,有15例接受利特昔替尼5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受试者(0.85/100患者年)报告了符合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的事件。大多数听力事件为轻度,未呈现剂量效应,且在未改变利特昔替尼治疗的情况下恢复。无受试者发生中枢性听力障碍。青少年中未报告符合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的事件。
- 【禁忌】已知对利特昔替尼或其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禁用利特昔替尼(参见【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严重感染: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的受试者曾报告过严重感染。最常见的严重感染是阑尾炎、COVID-19感染(包括肺炎)以及败血症(参见【不良反应】)。在机会性感染中,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的受试者报告了多皮区带状疱疹。避免在活动性、严重感染患者中使用利特昔替尼。在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中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考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曾有TB接触史·有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史·曾在地方性TB或真菌病流行地区居住或旅游,或·患有可能使其易受感染的基础病症。利特昔替尼给药期间及给药后,应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体征和症状。如果患者发生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应中断利特昔替尼治疗。如果患者在利特昔替尼治疗期间新发感染,则应进行适合免疫功能受损患者的及时、全面和适当的诊断性检查,并进行适当的抗感染治疗,密切监测患者病情。一旦感染得到控制,可继续利特昔替尼治疗。结核病:开始治疗前应对患者进行结核病(TB)筛查。利特昔替尼不应用于患有活动性TB的患者。对于新诊断为潜伏性TB或有既往未经治疗的潜伏性TB患者,应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前开始抗TB治疗。潜伏性结核筛查为阴性的患者中,在具有高危因素的患者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前应首先考虑抗结核治疗,并考虑在利特昔替尼治疗期间筛查结核病高危患者。病毒再活化:临床试验中报告了病毒再活化,包括疱疹病毒再活化的病例(例如带状疱疹)(参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带状疱疹,应考虑中断治疗直至缓解。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按照临床指南的要求进行病毒性肝炎筛查。有HIV感染或者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证据的患者未参加临床试验。死亡:一项在50岁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显示,与TNF抑制剂相比,在接受该JA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的全因死亡率更高(包括心源性猝死)。在开始或继续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与风险。恶性肿瘤和淋巴增生性障碍:在利特昔替尼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恶性肿瘤,包括NMSC(参见【不良反应】)。一项在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显示,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在接受该JA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的恶性肿瘤(不包括非黑色素瘤皮肤癌[NMSC])发生率更高。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在接受该JA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的淋巴瘤发生率更高。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JAK抑制剂治疗的当前或既往吸烟者的肺癌发生率更高。在这项研究中,当前或既往吸烟者的所有恶性肿瘤风险均额外增加。对于患有某种已知恶性肿瘤的患者(已治愈的NMSC或宫颈癌除外),在开始或继续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考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建议对皮肤癌高危患者定期进行皮肤检查。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一项在50岁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显示,与使用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在接受JAK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发生率更高,其中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是指心源性死亡、非致命性心肌梗塞(MI)和非致命性卒中。当前或既往吸烟患者的风险额外增加。在开始或继续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考虑个体患者的获益与风险,特别是在当前或既往吸烟患者以及有其他心血管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事件的症状及其应对措施。如果患者发生心肌梗塞或卒中,则终止利特昔替尼治疗。血栓栓塞事件:一例接受利特昔替尼的受试者报告了PE事件(参见【不良反应】)。在利特昔替尼更高剂量治疗组中,1例受试者报告了视网膜动脉闭塞事件。一项在50岁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心血管风险因素的RA患者中使用另一种JAK抑制剂的大型、随机、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显示,与接受TN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相比,观察到总体血栓形成、DVT和PE的发生率更高。对于已知有血栓栓塞风险因素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利特昔替尼。如果出现血栓形成或栓塞症状,患者应中断利特昔替尼治疗并立即接受评估和适当治疗。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考虑治疗的风险和获益。超敏反应:在临床试验中,接受利特昔替尼的受试者曾观察到包括速发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和皮疹在内的严重反应。如果发生有临床意义的超敏反应,应停用利特昔替尼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参见【不良反应】)。听力事件:在比格犬长期毒性研究中观察到利特昔替尼相关的轴突营养不良(参见【药理毒理】),根据现有总体非临床和临床数据,认为犬中发生的轴突营养不良不会对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的患者造成风险。尽管临床研究中未发生中枢性听力障碍,但如果患者在用药期间出现中枢性听力障碍,在查明病因前,应停用利特昔替尼。实验室检查异常:利特昔替尼治疗与淋巴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有关(参见【不良反应】)。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之前,应检测ALC和血小板计数(参见【用法用量】)。在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后,建议根据ALC和血小板计数情况暂停或终止治疗(参见【用法用量】)。肝酶升高–与安慰剂组相比,利特昔替尼治疗组的肝酶升高发生率更高。在利特昔替尼临床试验的患者中观察到ALT升高至≥5倍正常值上限(ULN),AST升高至≥5倍ULN。应在基线时以及之后根据患者管理常规进行评估。建议及时分析肝酶升高的原因,以识别潜在的药物性肝损伤病例。如果观察到ALT或AST升高,并且怀疑发生药物性肝损伤,则中断利特昔替尼给药,直至排除此诊断。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与安慰剂组相比,利特昔替尼治疗组的CPK升高发生率更高。疫苗接种:对于接受利特昔替尼治疗的患者接受疫苗接种后的反应,目前尚无数据。在治疗期间或开始治疗前不久应避免接种减毒活疫苗。开始利特昔替尼治疗前,建议患者根据现行免疫接种指南接种最新的疫苗,包括预防性带状疱疹疫苗。
- 【药物相互作用】1.利特昔替尼对其他药物的影响:1)浓度轻微变化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CYP3A底物:利特昔替尼是一种CYP3A抑制剂。与利特昔替尼联合用药时,CYP3A底物的AUC和Cmax可能增加(参见【临床药理】),这可能会导致这些底物的不良反应风险升高。如果将利特昔替尼与CYP3A底物联合用药,且该底物的轻微浓度变化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那么应考虑根据该底物的获准产品说明书进行额外监测和剂量调整。2)浓度轻微变化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CYP1A2底物:利特昔替尼是一种CYP1A2抑制剂。与利特昔替尼联合用药时,CYP1A2底物的AUC和Cmax可能增加(参见【临床药理】),这可能会导致这些底物的不良反应风险升高。如果将利特昔替尼与CYP1A2底物联合用药,且该底物的轻微浓度变化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那么应考虑根据该底物的获准产品说明书进行额外监测和剂量调整。2.其他药物对利特昔替尼的影响:1)CYP3A诱导剂:当与强效CYP3A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联合用药时,利特昔替尼的AUC和Cmax可能下降(参见【临床药理】),这可能导致临床应答丧失或下降。不建议与强效CYP3A诱导剂联合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风险总结:在孕妇中使用利特昔替尼的临床试验数据不足以确定与药物相关的主要出生缺陷、流产或者其他不良母体或胎儿结局的风险。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和兔在器官形成期口服利特昔替尼后,在分别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49倍和55倍的暴露量[基于曲线下面积(AUC)]下发生了胎仔毒性和胎仔畸形。适用人群出现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尚不明确。所有妊娠均有出生缺陷、流产或其他不良结果的风险。在美国一般人群中,经临床确认的妊娠中主要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分别估计为2-4%和15-20%。哺乳期:风险总结:尚无关于利特昔替尼是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分泌的影响的数据。利特昔替尼可分泌至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如果动物乳汁中存在某种药物,则该药物也可能存在于人乳中。鉴于成人中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严重感染和恶性肿瘤风险,建议女性在利特昔替尼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约14小时内(约6个消除半衰期)不要哺乳。
- 【老年患者用药】无需对≥65岁的患者进行剂量调整。在入组斑秃试验的受试者中,共有28例年龄为65岁及以上。利特昔替尼临床试验未入组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受试者,并且没有75岁及以上的受试者,因此不能确定老年患者对本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成年患者不同。由于老年人群中感染发生率通常较高,故治疗老年患者时应谨慎。
- 【儿童用药】已在≥12岁青少年患者中确定了利特昔替尼治疗重度斑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斑秃临床试验共计入组了181例12至<18岁青少年受试者,在一项关键性,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AA-I)中,105例12至<18岁斑秃青少年受试者接受了随机分组。青少年与成人受试者的疗效一致(参见【临床试验】)。青少年受试者的不良反应特征与成人相似。尚未确定利特昔替尼用于12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利特昔替尼为激酶抑制剂,通过阻断三磷酸腺苷(ATP)结合位点,不可逆地抑制Janus激酶3(JAK3)和肝细胞癌中表达的酪氨酸激酶(TEC)激酶家族。在细胞水平,利特昔替尼抑制由JAK3依赖性受体介导的细胞因子诱导的STAT磷酸化。此外,利特昔替尼可抑制依赖于TEC激酶家族成员的免疫受体信号传导。目前尚不清楚抑制特定JAK或TEC家族酶与治疗效果的相关性。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利特昔替尼Ames试验结果为阴性。利特昔替尼人淋巴母细胞体外微核试验结果为阳性,体外机制研究表明,利特昔替尼通过非整倍体机制诱导微核。在大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中,在相当于130倍人最大推荐剂量的暴露量(以游离药物AUC计)下,未见非整倍体诱变或染色体断裂。生殖毒性:大鼠生育力和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中,雄性大鼠经口给予利特昔替尼,给药剂量为200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55倍)时可见对雄鼠生育力产生影响:与给予利特昔替尼的雄鼠交配的未给药雌鼠中,可见着床前丢失增加导致着床位点数量减少,相应地窝仔数减少。给药剂量为60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4倍)时未见对雄鼠生育力有不良影响。在任何剂量下均未见对雄鼠精子形成(精子计数、精子生成速率、活力和形态)和雌鼠生育力的影响。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于妊娠第6~17天经口给予利特昔替尼,给药剂量为175和/或325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49倍)时可见胎仔骨骼畸形和变异,包括椎骨和肋骨畸形以及指骨、椎骨、肋骨和胸骨发育变异;在≥175mg/kg/天剂量下可见胎仔体重下降,在325mg/kg剂量下还可见母体体重下降;给药剂量为75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6倍)时未见胚胎-胎仔发育毒性和致畸作用。兔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兔于妊娠第7~19天经口给予利特昔替尼,给药剂量为75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55倍)时可见平均胎仔体重下降、内脏畸形(肾脏畸形)发生率升高、骨骼畸形(多余的胸骨节、胸椎弓缺失和/或胸椎中央融合)和骨骼变异(指骨、耻骨、颅骨、胸椎和胸骨节骨化延迟);给药剂量为25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2倍)时未见胚胎-胎仔发育毒性和致畸作用。围产期发育毒性试验中,大鼠于妊娠第6天至哺乳期第20天经口给予利特昔替尼,给药剂量为175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41倍)时,可见出生后存活率降低和子代重下降,以及与体重降低相关的雄性和雌性动物性成熟延迟,F1代雌性动物还可见黄体平均数量减少。给药剂量为75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4倍)时未见对出生前和出生后发育的影响。哺乳期大鼠给予利特昔替尼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乳汁中利特昔替尼的浓度高于血浆中利特昔替尼的浓度,平均乳汁与血浆AUC比值为2.2。致癌性:在一项大鼠2年致癌性研究中,经口给予利特昔替尼100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29倍)时可见雌性大鼠良性胸腺瘤和雄性大鼠良性甲状腺滤泡腺瘤的发生率增加。给药剂量为30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6.3倍)时未见与利特昔替尼相关的胸腺瘤或甲状腺滤泡腺瘤。在一项Tg.rasH2转基因小鼠26周致癌性研究中,小鼠每天经口给予利特昔替尼30、100或300mg/kg(以游离药物AUC计,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1倍),未见致癌性。其他:在两项犬9个月经口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中,给药剂量为≥20mg/kg/天(以AUC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4倍)时,在脑干、脊髓、坐骨神经、迷走神经分支和胃肠道肠神经丛/黏膜下丛中观察到剂量相关的可逆性轴突营养不良。给药剂量为40mg/kg/天(以AUC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33倍)时,利特昔替尼相关的轴突营养不良导致在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AEP)测试中的可逆性听力损失和波形缺陷。在给药第7个月首次观察到BAEP缺陷,并持续至给药结束。给药结束后6个月时未观察到听力阈值缺陷。给药剂量为≤20mg/kg/天时未观察到BAEP缺陷。追加的机制研究初步证明,利特昔替尼相关听力损失并非直接由JAK3或TEC家族激酶抑制引起,但未确定犬轴突营养不良的潜在机制。
- 【药物过量】临床试验中利特昔替尼的给药剂量为最高单次口服800mg。不良反应与较低剂量下的观察结果相似,未发现特定毒性。对健康成人受试者口服给药最高达单剂量800mg时的药代动力学(PK)数据显示,90%以上的给药剂量预期可在48小时内被清除。利特昔替尼用药过量没有特效解毒剂。应予以对症和支持性治疗,并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不良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参见【不良反应】)。
- 【药代动力学】在不超过200mg的剂量范围内,利特昔替尼AUC0-tau和Cmax随着剂量的增加而大致成正比增加。大约在第4天达到稳态。吸收:利特昔替尼绝对口服生物利用度约为64%。口服给药后1小时内达到血浆峰浓度。食物的影响:食物对利特昔替尼的系统暴露量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利特昔替尼100mg胶囊与高脂食物同服导致利特昔替尼Cmax降低约32%和AUCinf增加11%。在临床试验中,利特昔替尼随餐同服或不同服均可(参见【用法用量】)。分布:静脉给药后,利特昔替尼的分布容积约为74L,约有14%的循环利特昔替尼与血浆蛋白结合。利特昔替尼的全血/血浆分布比为1.62。消除:利特昔替尼的平均终末消除半衰期范围为1.3-2.3小时。代谢:利特昔替尼的代谢由多种途径介导,其中无任何单一途径的代谢贡献占总代谢的25%以上。这些途径包括:·谷胱甘肽S-转移酶(GST):胞质GSTA1/3、M1/3/5、P1、S1、T2、Z1和微粒体GST1/2/3·CYP酶(CYP3A、CYP2C8、CYP1A2和CYP2C9)排泄:约66%的放射性标记利特昔替尼经尿液排泄,20%经粪便排泄。约4%的利特昔替尼剂量以原型药经尿液排泄。在一项纳入9例中国健康受试者(18至55岁,含)的PK研究中,利特昔替尼200mg单次和多次给药后,吸收迅速,中位Tmax分别为0.5和0.75小时。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后的平均终末半衰期(t1/2)分别为1.7和1.9小时。特殊人群:群体POPPK分析结果表明,与70kg个体相比,体重较低(47kg)的受试者在稳态时的AUCtau增加45%,Cmax增加52%;体重较高(101kg)的受试者在稳态时的AUCtau下降30%,Cmax下降32%。暴露反应关系分析显示,与男性亚组相比,女性亚组的预测第12个月应答率略高(分别为54.4%和46.7%);青少年相对于成人的预测第12个月应答率略高(分别为54.7%和50.9%)。这可能是因为亚组中由于体重导致的暴露差异和AT/AU患者比例不同。与男性人群相比,女性人群具有更高的暴露量(Cavg,ss分别为58ng/mL和41ng/mL)和更低的AT/AU比例(分别为40%和46%);青少年的PK暴露量略高于成人(Cavg,ss分别为54ng/mL和51ng/mL)且青少年的AT/AU比例低于成人(分别为36%和43%)。肾功能损害患者:重度肾功能损害(eGFR<30mL/min)受试者中观察到的AUC24比肾功能正常的匹配受试者的AUC24高55.2%。认为该差异不具有临床意义。尚未在轻度(eGFR60至<90mL/min)或中度(eGFR30至<60mL/min)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利特昔替尼,因为预期这些患者中的利特昔替尼暴露量不会出现有临床相关的增加。使用调整肾病患者饮食(MDRD)公式估算患者的eGFR和肾功能状态分类。尚未在ESRD或接受肾移植的患者中研究利特昔替尼。肝功能损害患者:与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中度(ChildPugh B级)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利特昔替尼AUC24增加18.5%。尚未在轻度(Child Pugh A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利特昔替尼,因为预期这些患者中的利特昔替尼暴露量不会出现有临床相关的增加。尚未在重度(Child Pugh C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利特昔替尼,不建议将其用于这些患者(参见【用法用量】)。
- 【贮藏】密封,不超过30℃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德国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230118
- 【生产地址】德国Mooswaldallee 1, Freiburg im Breisgau 79090 GERMANY
- 【药品本位码】8697871800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