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培莫沙肽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圣罗莱/豪森
- 【规格】1ml:4mg
-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培莫沙肽。辅料: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 【性状】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因慢性肾脏病引起的贫血,包括:1、未接受红细胞生成刺激剂(ESA)治疗的成人非透析患者;2、正在接受短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的成人透析患者。本品不适用于在需要立即纠正贫血的患者中替代红细胞输注。
- 【用法用量】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纠正或排除其他贫血原因(如维生素缺乏、代谢或慢性炎症疾病、出血等)。给药方式为每4周一次,皮下注射。本品不得通过静脉注射给药。本品应当在具备肾性贫血治疗经验的专业医疗人员监督指导下使用。1.未接受ESA治疗的非透析患者:初始剂量当患者血红蛋白(Hb)水平低于10.0g/dL时,开始本品治疗。本品的初始给药剂量为0.04mg/kg,每4周一次,皮下注射。剂量调整:在起始治疗阶段,建议每2周监测1次Hb水平,直至其达到稳定,随后每4周监测1次Hb。治疗期间建议根据患者当前贫血程度及过去4周内Hb变化情况,每4周进行一次剂量调整,以使Hb水平达到目标范围(一般为10.0~12.0g/dL,可参考临床指南进行个体化调整),单次最大给药量为0.08mg/kg(按公斤体重计算)。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如下:如果Hb水平在12.0~13.0g/dL内,则减量25%。如果Hb水平超过13.0g/dL,暂停给药直至Hb≤12.0g/dL,之后按末次用药剂量减少25%。在起始治疗阶段,如果Hb水平上升速度过快,可下调给药剂量,或根据医师判断暂停给药,以缓解快速应答: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1.0g/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0g/dL,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25%;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0g/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3.0g/dL,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50%。如果为使Hb维持在10.0g/dL以上而需要上调培莫沙肽给药剂量,可按照当前用药剂量约25%或50%的比例每4周上调用药剂量。剂量调整频率不得超过每月1次。2.正在接受利血宝治疗的透析患者:正在接受短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且血红蛋白水平稳定的患者,在转换为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明显的Hb水平波动,建议转换前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评估,谨慎转换。初始剂量:目前正在接受利血宝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透析患者可以换用本品治疗。本品的初始剂量应根据患者换药前每周利血宝的用药剂量按表1进行换算。替换过程中,患者在接受最后一次促红细胞生成素给药后,需间隔一周才能接受首次培莫沙肽给药。表1.促红细胞生成素的剂量换算表:{替换前每周利血宝治疗剂量(国际单位/周)--培莫沙肽给药剂量(毫克/4周)}≤3000--2;≤6000,>3000--4;>6000--6。剂量调整:治疗期间应根据患者Hb水平变化情况调整本品剂量,以使Hb水平达到目标范围(一般为10.0~12.0g/dL,可参考临床指南进行个体化调整),之后以该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在替换治疗初期,建议每2周监测1次Hb水平,直至其达到稳定,随后每4周监测1次Hb。治疗期间建议根据患者当前贫血程度及过去4周内Hb变化情况,每4周进行一次剂量调整,以使Hb水平维持在目标范围,单次最大给药剂量为6mg。如实际给药剂量在最低维持剂量0.1mg时,Hb仍在11.0~12.0g/dL范围或上升速度过快,推荐暂停给药。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如下:如果Hb水平在11.0~12.0g/dL内,则减量25%。如果Hb水平超过12.0g/dL,暂停给药直至Hb≤11.0g/dL,之后按末次用药剂量减少25%。在替换治疗初期,如果Hb上升过于迅速,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1.0g/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0g/dL,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25%;如在2周时间内上升超过2.0g/dL或在4周时间内上升超过3.0g/dL,可将培莫沙肽的剂量减少50%,以缓解快速应答。如果为使Hb维持在10.0g/dL以上而需要上调培莫沙肽给药剂量,可按照当前用药剂量约25%的比例每4周上调用药剂量。剂量调整频率不得超过每月1次。应答不佳:在对本品应答不佳的患者中,应考虑是否存在应答不佳的其它原因,如排除导致ESA低应答的其它因素仍应答缺失,考虑继续治疗对患者无获益,可更换治疗(见【注意事项】)。中断治疗:通常本品的治疗属于长期治疗,可根据医嘱在任何时间中断治疗。漏用剂量:如果漏用了1剂培莫沙肽,应尽快补充注射漏用的剂量,然后按照处方的给药频率重新开始接受培莫沙肽治疗。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肝功能不全:暂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老年人: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老年用药】)。儿童: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
- 【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培莫沙肽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的发生率。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一个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个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可能不能完全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安全性信息数据概述:培莫沙肽已在中国开展6项临床试验(包括1项I期、3项II期和2项III期研究),共550例受试者接受了培莫沙肽治疗,其中24例为健康受试者,177例为CKD非透析贫血受试者,349例为CKD透析贫血受试者。截至2022年5月,共317例CKD贫血受试者药物暴露≥24周,275例受试者药物暴露≥48周。在526例接受培莫沙肽治疗肾性贫血受试者中,有11.6%的受试者发生常见的不良反应(常见定义为发生率≥1%),1.0%的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6.1%的受试者发生CTCAE分级≥3级的不良反应,1.3%的受试者发生导致暂停用药的不良反应,0.6%的受试者发生导致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0.4%的受试者发生导致剂量调整的不良反应。培莫沙肽在CKD贫血受试者中的主要安全性数据来自2项为期52周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非劣效关键III期注册临床试验,包括一项在CKD非透析受试者中进行的III期研究HS-20039-301(N=175例)和一项在CKD透析受试者中进行的III期研究HS20039-302(N=372例)。关键性研究中的不良反应HS-20039-301研究:在HS-20039-301研究中,受试者按2:1比例随机接受培莫沙肽或利血宝治疗。共173例CKD非透析贫血受试者接受了研究药物治疗,培莫沙肽组有115例,利血宝组有58例,两组平均暴露时间分别为38.33周和40.04周,共84例受试者培莫沙肽暴露≥24周,61例受试者培莫沙肽暴露≥48周。研究中有39例(22.5%)受试者发生了不良反应,培莫沙肽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9.1%,利血宝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9.3%。两组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均为血压升高,培莫沙肽组发生率为3.5%,利血宝组发生率为8.6%。表2列出了HS-20039-301研究中培莫沙肽组和利血宝组常见(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多数为1~2级。表2.HS-20039-301研究中常见(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详见纸质说明书。接受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中,有3例(2.6%)发生了严重程度≥3级的不良反应,包括血压升高(1.7%)和荨麻疹(0.9%);无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接受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中,有1例(0.9%)因血压升高导致了剂量下调;有1例(0.9%)因肝酶升高而暂停用药;无受试者因不良反应而永久停药。HS-20039-302研究在HS-20039-302研究中,受试者在接受8周基线期利血宝给药后,满足随机入组条件的受试者按2:1比例随机接受培莫沙肽或利血宝治疗。共370例CKD透析贫血受试者接受了研究药物治疗,培莫沙肽组有246例,利血宝组有124例,两组平均暴露时间分别为48.55周和45.63周,有233例受试者培莫沙肽暴露≥24周,214例受试者培莫沙肽暴露≥48周。研究中有83例(22.4%)受试者发生了不良反应,培莫沙肽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3.2%,利血宝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1.0%。培莫沙肽组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是血压升高,发生率为5.7%;利血宝组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为高血压,发生率为6.5%。表3列出了HS-20039-302研究中培莫沙肽组和利血宝组常见(发生率≥1%)或CTCAE≥3级的不良反应。与培莫沙肽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多数为1~3级。表3.HS-20039-302研究中常见(发生率≥1%)或CTCAE≥3级的不良反应,详见纸质说明书。接受本品治疗的受试者中,有1例(0.4%)因血压升高导致了剂量下调;有5例(2.0%,肝酶升高2例、血压升高2例和高血压1例)因不良反应而暂停用药;有1例(0.4%)因胸痛而永久停药。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心血管事件、高血压和血栓栓塞事件:既往研究显示,红细胞生成刺激剂类药物以较高Hb(13.0g/dL及以上)作为靶目标时,可能增加患者死亡、心血管事件、高血压(≥3级)和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风险。本节总结了在CKD贫血受试者中开展的培莫沙肽临床研究中的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见表4)。详见纸质说明书。其他关注的不良事件:肝脏毒性、血压升高、电解质异常和超敏反应:本节总结了培莫沙肽在EPOP2c、HS-20039-301和HS-20039-302临床研究中此类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合计包含培莫沙肽组404例受试者和利血宝组202例受试者的相关安全性数据。肝脏毒性:在肝脏毒性发生率上,培莫沙肽和利血宝组分别为8.5%和9.4%,首次发生中位时间分别为14.1周和12.1周,主要表现为肝功能生化检测指标异常等,其中严重等级较高(≥3级)的不良事件发生比例分别为0.7%和0.5%。在研究结束时,培莫沙肽组6.7%的受试者恢复,利血宝组7.4%的受试者恢复。血压升高:在血压升高发生率上,培莫沙肽和利血宝组分别为25.4%和20.8%,首次发生中位时间分别为11.9周和8.6周,主要表现症状为血压升高、高血压、血压控制不佳等,其中严重等级较高(≥3级)的不良事件发生比例分别为12.2%和9.4%。在研究结束时,培莫沙肽组20.6%的受试者恢复,利血宝组18.3%的受试者恢复。电解质异常:在电解质异常发生率上,培莫沙肽和利血宝组分别为35.8%和41.6%,首次发生中位时间分别为8.2周和4.7周,主要表现症状为高钾血症、高磷酸血症、低钾血症、低钙血症、高钙血症等,其中严重等级较高(≥3级)的不良事件发生比例分别为8.2%和10.4%。在研究结束时,培莫沙肽组33.8%的受试者恢复,利血宝组37.6%的受试者恢复。超敏反应:在超敏反应发生率上,培莫沙肽和利血宝组分别为11.4%和14.9%,首次发生中位时间分别为12.9周和25.4周,主要表现症状为瘙痒症、结膜炎等,其中严重等级较高(≥3级)的不良事件发生比例分别为0.2%和1.5%。在研究结束时,培莫沙肽组10.7%的受试者恢复,利血宝组12.4%的受试者恢复。免疫原性:使用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检测了526例CKD贫血受试者的抗药抗体,并对抗药抗体阳性的受试者使用细胞法检测中和抗体。结果显示,在接受本品治疗前,有2例(0.4%)受试者培莫沙肽特异性结合抗体阳性;在本品治疗期间,30例(5.7%)受试者培莫沙肽特异性结合抗体阳性,其中5例(1.0%)中和抗体阳性。抗药抗体阳性受试者未发生超敏反应。未发现纯红再障病例。抗体发生率高度依赖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试验中观察到的抗体阳性率可能受试验方法、样本处理、样本采集时间、合并用药和基础疾病等多种因素影响。
- 【禁忌】以下患者禁用:1.高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2.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一种辅料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血红蛋白水平监测:在CKD患者中,过高的血红蛋白水平可能增加静脉血栓栓塞、血管通路血栓形成的风险。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根据Hb水平对培莫沙肽的剂量进行调整,使Hb水平维持在目标范围内。在开始本品治疗或调整剂量后,应每2周检测一次Hb水平,直至其达到并稳定在目标范围内,随后定期进行监测。剂量调整见【用法用量】。血压监测: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高血压不良反应。本品应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适当控制高血压。如果高血压难以控制,应减量或暂停本品,并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降压药物治疗和饮食干预。补铁治疗:对于血清铁蛋白含量低于100μg/L或转铁蛋白饱和度低于20%的所有患者,均建议应采取补铁治疗。为了保证红细胞的有效生成,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均建议评价所有患者的铁代谢相关指标。心血管事件风险:ESA类药物在CKD患者中开展的随机对照研究结果显示,与低Hb靶目标(约10.0~11.0g/dL)相比,ESA类药物在以较高Hb(约13.0g/dL)作为靶目标时,可能增加患者死亡、心肌梗死、卒中、充血性心力衰竭、血液透析血管通路血栓形成和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且未增加获益。对ESA疗法应答不足的CKD患者发生心血管事件、血栓形成和死亡的风险更高。本品治疗后Hb的应答缺乏或丧失:如果出现Hb的应答缺乏或丧失,应寻找原因。铁、叶酸或维生素B12缺乏会降低本品的有效性,应进行纠正。并发感染、炎症或创伤事件、隐性失血、溶血、重度铝中毒、基础血液病或骨髓纤维化也可能影响红细胞生成。应考虑将网织红细胞计数作为应答评价的一部分。严重过敏反应:同类产品通过静脉(或皮下)注射给药在境外研究中曾报道过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心动过速、瘙痒性皮疹和荨麻疹等。本品通过皮下注射,治疗后同样存在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用药后需观察30分钟,如果发生严重过敏或速发型过敏反应,需立即进行抗过敏治疗,并永久停用本品。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暂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数据。其他人群用药:运动员慎用。镰状细胞贫血患者慎用。有明确的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经医学诊断的过敏性疾病史(如过敏性哮喘、过敏性紫癜、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皮炎等)的患者慎用。恶性肿瘤人群慎用。健康人误用本品可能导致红细胞比容过度增加,这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心血管系统并发症。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尚无培莫沙肽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的数据。
- 【药物相互作用】未在人体内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临床研究结果未发现培莫沙肽与其它药物之间有相互作用。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结果表明,合并使用铁剂对稳态暴露量无明显影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中进行临床研究。但由于动物实验显示培莫沙肽对妊娠动物和胚胎有影响,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老年患者用药】在已开展的II、III期研究中,约有8%的患者在65岁以上,其安全性和疗效与其他人群无明显差异。
-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培莫沙肽是由2个直链肽经聚乙二醇化得到的分支型PEG化促红细胞生成素(EPO)模拟肽。EPO是由肾脏分泌的一种活性糖蛋白,作用于骨髓中红系造血祖细胞,能促进其增殖、分化。培莫沙肽可激活促红细胞生成素受体,并在体外刺激EPO依赖性细胞增殖。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培莫沙肽Ames试验、体外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每周1次皮下注射培莫沙肽0.1、0.5、5mg/kg,雄鼠从交配前4周开始给药,雌鼠从交配前2周开始给药,交配期(10天)持续给药,雄鼠于交配期结束后次日剖检,雌鼠持续给药至妊娠第6天(GD6),GD14剖检。0.5、5mg/kg可致胚胎活胎率降低、吸收胎率升高,5mg/kg可致交配率降低、死胎率升高。本品对雌、雄大鼠生育力的NOAEL剂量为0.5mg/kg,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6mg/次的0.8倍(基于体表面积折算)。本品对大鼠早期胚胎发育的NOAEL剂量为0.1mg/kg,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6mg/次的0.16倍(基于体表面积折算)。妊娠大鼠于GD6、GD10、GD15皮下注射培莫沙肽5、50、100mg/kg,GD20时剖检。≥5mg/kg(基于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6mg/次的8倍)可见孕鼠毒性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未见胎鼠内脏或外观畸形。毒性特征包括:孕鼠体重增重降低,脾脏重量增加;活胎率降低、吸收胎率增加,子宫连胎重、子宫重、活胎重和身长降低,枕骨的发育分级较差,胎鼠尾椎数、骶椎数、掌骨数、远端指骨数、远端跖骨数降低,胸骨节数降低、骨化不全数降低、未骨化数升高。妊娠兔于妊娠GD6、GD11、GD16时皮下注射培莫沙肽0.01、0.05、0.25mg/kg,GD28时剖检,≥0.01mg/kg可致孕兔体重增长缓慢,未见对胚胎-胎仔发育的明显影响,NOAEL剂量为0.25mg/kg,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6mg/次的0.8倍(基于体表面积折算),暴露量约为人体0.08mg/kg剂量暴露量的3.6倍(基于AUC推算)。妊娠大鼠自妊娠15天至F1代出生后21天皮下注射培莫沙肽0.5、3、15mg/kg,每5天给药1次,共给药5次。15mg/kg可致3只雌鼠(3/28比例)于分娩后第16-19天之间死亡,未见对亲代妊娠/哺乳的其他影响。≥0.5mg/kg可致F1代大鼠离乳前后体重呈剂量依赖性降低,未见对F1代生理发育指标、反射指标、学习记忆、自发活动、生殖功能(交配)的影响。本品对亲代妊娠/哺乳的NOAEL剂量为3mg/kg,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6mg/次的4.8倍(基于体表面积折算)。本品对F1代生长发育的NOAEL剂量为0.5mg/kg(离乳前后体重降低,离乳前幅度≤17.22%,离乳后幅度≤12.18%),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6mg/次的0.8倍(基于体表面积折算)。致癌性:Tg.rasH2小鼠每3周1次连续6个月皮下注射培莫沙肽,剂量达10mg/kg未见致癌性,暴露量约为人体0.08mg/kg剂量暴露量的50倍(基于AUC推算)。SD大鼠每3周1次连续2年皮下注射培莫沙肽,剂量达1mg/kg,结果显示:垂体良性远侧部腺瘤发生率为34%~80%,在该实验室历史对照数据范围内。雄性大鼠肾上腺良性嗜络细胞瘤发生率7%~11%、大鼠甲状腺良性滤泡细胞腺瘤的发生率3%~20%,大鼠皮肤良性纤维瘤发生率为2.86%~14.29%,分别高于该实验室历史对照数据4.94%、8.64%、6.67%-10.12%,但未见明显剂量相关性。该试验高剂量组第51周血浆暴露量约为人体0.08mg/kg剂量暴露量的4-5倍(基于AUC推算)。
- 【药物过量】在CKD贫血患者中研究的最大剂量为0.08mg/kg(按公斤体重计算)或6mg(总量),每4周给药一次。药物过量可导致药效学作用放大,如红细胞生成过多。
- 【药代动力学】【临床药理】作用机制:培莫沙肽是多肽类促红细胞生成素受体激动剂,是人工合成的聚乙二醇化促红细胞生成素模拟肽,通过与细胞表面的特异性EPO受体结合,可促进骨髓红系定向祖细胞(BFU-E、CFU-E)增殖,向形态可识别的前体细胞分化,也能加速前体细胞的增殖、分化并促进骨髓释放网织红细胞,促进红细胞的生成。药效学:CKD成年患者注射培莫沙肽后Hb升高,首次应答(定义为Hb相对基线增加≥1.0g/dL)中位时间为28天。药代动力学:吸收:健康受试者药代动力学健康受试者单次皮下注射后(HS-EPOP1研究),各剂量组血浆中培莫沙肽浓度的达峰时间(Tmax)在25~32.5小时(h),此后,血浆中的培莫沙肽水平缓慢下降。在0.025~0.08mg/kg的剂量范围内,培莫沙肽暴露水平随剂量升高而升高,其升高幅度大于剂量增加比例。非透析CKD贫血受试者药代动力学在非透析CKD贫血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中(HS-EPOP2b研究),培莫沙肽首次皮下给药后(0.025mg/kg、0.05mg/kg和0.08mg/kg剂量组)的Tmax中位数范围为42.0~48.0h,Cmax的几何均值分别为49.6ng/ml、127ng/ml和175ng/ml。在0.025~0.08mg/kg剂量范围内,培莫沙肽的Cmax、AUC0-t和AUC0-∞基本随剂量成比例增加。每4周皮下注射未观察到药物蓄积。透析CKD贫血受试者药代动力学在血液透析CKD贫血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中(HS-EPOP2a研究),培莫沙肽首次皮下给药后(0.025mg/kg、0.05mg/kg、0.08mg/kg剂量组)的Tmax中位数范围为47.9~72.0h。Cmax的几何均值分别为53.3ng/ml、119ng/ml和221ng/ml。在0.025~0.08mg/kg剂量范围内,培莫沙肽的Cmax、AUC0-t和AUC0-∞基本随剂量成比例增加。每4周皮下注射未观察到药物蓄积。分布:基于培莫沙肽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估算的培莫沙肽的表观分布体积(Vz/F)几何均值约为17.4L。代谢和排泄:尚未在人体内进行药物代谢和物料平衡研究。培莫沙肽在大鼠体内进行的同位素标记研究显示,皮下或静脉注射后,培莫沙肽在体内降解较慢,主要以原型药物分布在泌尿系统和血液中,绝大部分原型药物经尿排泄,少量经粪排泄,在尿和粪的累计排出量分别达到注入放射量的57.9%和21.7%。在0.025~0.08mg/kg剂量范围内,在健康受试者单次给药后的消除半衰期(t1/2)范围为59.1~73.9h;在非透析CKD受试者首次给药后的t1/2范围为58.3~69.7h;在透析CKD受试者首次给药后的t1/2范围为61.6~74.9h。基于培莫沙肽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估算培莫沙肽的表观清除率几何均值约为0.0918L/h。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儿童及青少年:本品尚无儿童及青少年的临床试验数据。老年人:本品未在老年人(>65岁)中进行单独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分析显示年龄(20~70岁)对暴露量无显著影响。肝功能不全:未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群体药代动力学模型分析结果显示,轻度肝功能指标异常与肝功能指标正常的患者相比,培莫沙肽的稳态暴露量无明显差异。遗传药理学:尚未进行遗传药理学研究。
- 【贮藏】遮光,密闭,冷藏(2-8℃)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0020
- 【生产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5号
- 【药品本位码】86901444001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