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网站显示“加丹2号荨速宁”的产品名称为“荨速宁众乐堂草本抑菌膏”。经查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名称为“众乐堂草本抑菌膏”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返回的结果),“荨速宁众乐堂草本抑菌膏”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加丹2号荨速宁”可能是该产品在广告中使用的名称。
部分网站对“加丹2号荨速宁”的描述“专注于解决荨麻疹:急性荨麻疹,慢性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寒冷性荨麻疹,划痕性荨麻疹,接触性荨麻疹”等内容使用了医药术语,宣称或暗示治疗疾病,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请消费者不要轻信。
经查,“荨速宁”是林志才申请的商标,但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为无效商标,其商标信息如下:
申请/注册号:44843623
商标状态:无效
商标类别:5
商标申请日期:2020年03月24日
申请人:林志才
申请人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县镇安镇术尾村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