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权健自然医学康复中心虚假宣传案

2020-11-22 14:43:07    来源:  作者:上海市市监局
基本案情:经查,沙雅县权健自然医学康复中心属权健公司加盟店,主要从事保健食品、卫生清洁用品、化妆品销售及美容养生服务。沙雅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2本维吾尔文、3本汉文的权健产品宣传手册中,印有权健公司保健食品具有“防癌抗癌+行气消食+气血双补把‘瘤’在体内垃圾代谢出去”和具有“心脏疾病预防和治疗、抑癌抗癌的作用、72个小时内排毒3公斤至25公斤,排毒的特殊产品......”等保健食品可以治疗疾病等虚假宣传内容。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宣传其商品具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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