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国家药监局数据库,“皖械注准20202140325”是安徽提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由口罩体(内、外为无纺布,中间层为熔喷无纺布)、鼻夹及口罩带组成。为非无菌产品。用于佩戴者在不存在体液和喷溅风险的普通医疗环境下的卫生护理。
皖械注准20202140325的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皖械注准20202140325
注册人名称:安徽提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黄铺镇经济开发区3号路88号
生产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黄铺镇经济开发区3号路88号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管理类别:第二类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产品由口罩体(内、外为无纺布,中间层为熔喷无纺布)、鼻夹及口罩带组成。为非无菌产品。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用于佩戴者在不存在体液和喷溅风险的普通医疗环境下的卫生护理。
备注:1. 本产品为新型冠状肺炎应急防护用品,注册证有效期一年。2.注册人需在延续时按照补正通知要求完善生物相容性及产品有效期研究等相关资料。3.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原材料供应商审计和产品质量管理。
审批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0-06-15
有效期至:2021-06-14